
第一节 蜀国族群的活动空间及其族群结构问题
一 蜀国史上的族群与文化
蜀见于汉文史籍最先为“西人”[1],但族群发展情况不详。《蜀王本纪》始载蜀史,云:
蜀之先称王者,有蚕丛、柏濩、鱼凫,开明。是时人萌椎髻左衽,未晓文字,未有礼乐。从开明上至蚕丛,积三万四千岁。[2]
按此所载,蜀当为一直繁衍于蜀地的族群,且至开明时仍然相当落后。《蜀王本纪》又记:“鱼凫田于湔山,得仙。今庙祀之于湔,时蜀民稀少。”[3]这一记载说明鱼凫时蜀地耕种文化有相当的发展,但开垦规模并不大,人丁稀少。鱼凫之后有杜宇,《蜀王本纪》说杜宇“自立为蜀王,号曰望帝,治汶山下邑曰郫”。[4]汶山多考为岷山,郫为秦所置县名,在今成都市西北,今仍沿用此名,其北有古郫城。杜宇时,蜀地玉山出水成灾,望帝不能治,荆人鳖灵治水后望帝禅位于鳖灵,鳖灵即位后号开明帝。
开明帝后,蜀又有五代称王者,《蜀王本纪》记五王名不详。但此时,蜀与秦有了征战,而且这些征战中蜀国一直处于守势。《华阳国志》记载,秦惠文王时,蜀王与秦惠文王狩猎相遇,秦惠文王以金相赠,结果金在蜀王手中变为土,秦臣贺秦惠文王曰:“天奉我矣,王将得蜀土地。”秦惠文王喜而作“牛便金”,蜀王请回后发现被骗,嘲笑秦人为“东方牧犊儿”,秦人则说“吾虽牧犊,当得蜀”。[5]这则故事,多被解读为秦欲开通蜀道的象征,后来秦攻蜀亦经此道而成行。《蜀王本纪》和《华阳国志》均又记此期蜀王好色之事,秦知道后送美女。这类事的记载反映了一个事实,即此期秦与蜀并无战事,相对安定,但文化上有较多的交流。后,蜀王封其弟为苴侯,其地在汉中;苴侯与巴王交好,而巴与蜀本有嫌,故“蜀王怒,伐苴侯”。[6]苴侯向巴、秦求救,秦借机取蜀、巴两地,《蜀王本纪》记之曰:“蜀王据有巴蜀之地,本治广都樊乡,徙居成都。秦惠文王遣张仪、司马错定蜀,因筑成都而县之”,至扬雄撰《蜀王本纪》时成都“与长安同制”。[7]秦取蜀后积极在蜀地经营以谋楚,《蜀王本纪》记:“蜀王有鹦武舟。秦为太白船万艘,欲以攻楚。秦为舶舡万艘,欲攻楚。”[8]这些记载反映的应当是秦经营蜀地后,在财力和技术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因此蜀地原来的鹦武舟有可能被改造成更大的战船,且数量极多。
常璩《华阳国志》所载蜀事尚需注意者,是《华阳国志》将蜀的历史与中原之史相比配,谓“蜀之为国,肇于人皇,与巴同囿。至黄帝,为其子昌意娶蜀山氏之女,生子高阳,是为帝喾;封其支庶于蜀,世为侯伯。历夏、商、周,武王伐纣,蜀与焉”。[9]此记将蜀纳入了华夏族源的体系中。此段文字的可信度应当并不高。与之矛盾的是,《华阳国志》记“有周之世”蜀“不得与春秋盟会,君长莫同书轨”,则蜀在周之时并不是华夏之一。及“周失纲纪”才有“侯蚕丛,始称王”。[10]后杜宇“自以功德高诸王”,称帝为望帝。
同时,《华阳国志》记杜宇“教民务农,一号杜主”,其时“巴亦化其教而力农务,迄今巴、蜀民农时先祀杜主君”[11],可见巴蜀地区在杜宇时农业才发展起来。但此时蜀“以汶山为畜牧,南中为园苑”[12]的记载表明蜀的畜牧业仍然占有重要的位置。杜宇为帝时,开明治水有功,这应当反映的是蜀地农业发展开垦耕地的情形,开明亦因治水有功禅授为帝,帝号丛帝。
史料所见蜀国发展过程,在考古文化上也能够获得支持。能与史料所载蜀国发展过程相对应的蜀国考古文化主要是三星堆文化。三星堆文化主要分布于四川盆地内的成都平原,以三星堆遗址和十二桥遗址群为分布中心,在广汉、什邡、新都、彭县、成都市陴江两岸、雅安、汶川、阆中、南充、大渡河流域等地同期遗址中均有显著的三星堆文化特征。[13]《中国考古学:夏商卷》认为,四川盆地的群山对其古代居民的对外交往有相当的影响,但成都平原广汉三星堆文化或都江堰十二桥文化可越过山间谷道达到东北的汉中、川东和鄂西地区。而且,这些地区与周围的文化相比更接近于四川盆地的文化,故成都平原、汉中、川东、鄂西在夏商时期可归为同一比较庞大的文化系统。[14]与之相关,袁广阔等系统考察了旧石器时代至青铜时代四川盆地与中原地区的文化关系,认为在旧石器时代至青铜时代中原与四川盆地间已形成了汉水谷地、峡江地区两条重要的文化通道。[15]
三星堆文化可分六期(表1-1;或者将三星堆遗址分三期或四期,将十二桥遗址分三期),其中第一期的年代与中原龙山文化相当,年代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16],二期至六期的年代相当于夏商时期。
表1-1 三星堆文化各期代表性遗址

续表

三星堆文化具有一些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主要包括[17]:
陶器在一至六期中均是主要文化遗物。陶质以夹砂陶为主,有灰褐、黑灰两色,泥质陶比例有减少的态势。器表素面者一直占较大比例,纹饰有绳纹、米粒纹、乳钉纹、蚌纹、镂孔纹、附加堆纹、划纹、戳纹、云雷印纹、心形纹、人字纹等。器类有小平底罐、高柄豆、罐圈足豆、平底盘、圈足盘、纺轮、盉、鸟头柄勺、甗形器、尊形器等。其中,二期时高柄豆、鸟头柄勺更流行,尊形器出现于二期;三期时平底盘、圈足盘已很少见,鸟头柄勺已多带纹饰,偶见尖底盏和器座;四期时圈足盘、平底盘基本消失,尖底罐、尖底盏、尖底杯等尖底器和圈足罐、器座等成为该期重要文化特征;五期陶器出现鸟纹,尖底器增加,平底器减少,鸟头柄勺、甗形器近于消失,新出现喇叭口鼓腹凹底罐、绳纹圜底釜。
青铜器有大型立人像、持璋小人像、小人像、人头像、跪坐人像、兽面具、人面具、眼形器、眼沟、爬龙柱、虎形器、罍、盘、尊、锄形器、神殿和神坛模型,铃、鸟形饰,龙形饰,蛇形饰,神树,戈和戈形器,镞,凿,钺等。其中,大型立人像头戴花冠,身着左衽长襟衣;跪坐人像卷发,着右衽长袖短衣;人头像类型较复杂,但下堆均为管状;人面具多半圆形,巨耳,大嘴,眼球凸出眼眶;青铜礼器与殷墟相似,但是以罍、尊的组合为主,饕餮多横贯口纹、额上有牌状饰物;戈、青铜牌饰等,有与中原文化相似的地方。
金器有杖皮、面罩、虎形、璋形、鱼形箔饰等。杖皮饰有人头、鱼、鸟图案。玉石器有球、戈、琮、璧、环、戚、斧、锛、凿、刀、由管等;其中,玉璋类颇多,可分双歧、斜直、圆、鱼形等类。骨器笄、针、像、镞等较少。
三星堆遗址群还发现东、西、南三面城墙(北面或原即以河为屏障,或被水冲毁),长达1600—2100米,现存总面积3.6平方公里。在城址中轴线上,还分布着三处台地,文化堆积丰富,其中的西泉坎或为玉器作坊(集中分布有石璧成品、半成品、废件)。三星堆遗址和十二桥遗址均发现木结构建筑。三星堆的建筑遗迹多为方形;居住面由生土踩踏或拍打而成,部分见一层白膏泥;四周的墙多有沟槽和柱洞,墙体应为木骨泥墙。十二里桥遗址的建筑技术更为进步,建筑群达到1万平方米,材料有圆木、方木、木板、竹类及茅草类,见竹篾绑扎、榫卯与竹篾绑扎、榫卯结构等推合方法,亦见地梁基础、桩基础。三星堆遗址南部的三个起伏相连的土堆,或为祭祀或封神用的祭坛。
三星堆文化中的某些元素,也与中原地区文化具有共性。例如,三星堆遗址出土陶盉、高柄豆盘,一号器物坑三期青铜礼器、玉璋、玉戈等,与二里头文化相似;二号器物坑出土青铜器多饰双层或三层花纹,鸟纹有冠、钩喙、尾,铜尊多侈口、高领、束颈、鼓腹等,与殷墟二期偏晚至三、四期相近;六期的敛口尖底盏、直领尖底罐等,与陕西宝鸡茹家庄H2、H3等同类器相近,后者属于刘家文化系统[18];出土玉器中的琮、璧、环、瑗等,则见于长江下游的良渚文化中。[19]因此,一方面,三星堆文化从一期至六期相继发展,长达千余年;另一方面,三星堆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吸收了不少周边文化的因素,而且文化交流活动一直存在。同时,在影响程度上,夏商文化对三星堆文化的影响似乎有一个加强的过程。夏文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上二里头文化上。进入商代后,三星堆文化与商文化的共性特征之处除盉、觚、玉璋、铜牌饰外还有铜尊、罍、盘、器盏、玉石戈、玉琮等。[20]除以上文化关系外,孙华所划分的成都平原第五期(以青羊宫文化为代表)为晚蜀文化,鼎、盏盂、盏敦、尊缶等见江汉楚文化的影响[21],楚文化的木椁墓、船棺、独木棺等见于成都平原且数量极多。[22]
在三星堆文化吸收周围区域文化的同时,三星堆文化对周围区域文化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例如,三星堆遗址中大量发现的玉器中,在殷墟妇好墓中出土的Ⅰ式玉戈和Ⅱ式玉戈与之极为相似,其他中原文化遗址中则未见,这说明殷墟妇好墓所见文化是受三星堆文化一定影响的。[23]
这些文化交流应当是以三星堆文化为主体的选择性吸收。一方面,青铜人像、面具、神树、神树坛殿、眼形饰等为三星堆文化独见,说明三星堆文化的发展有一定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中原地区已不见或处于衰落期的文化,如三星堆中的两件铜牌饰和玉石璋,同期中原地区已不见,但仍然是三星堆文化的主要组成要素;又如在中原地区处于礼器重要地位的尊、罍等,在三星堆文化中成了最重要的礼器;再如春秋战国后期,中原地区已不再流行克胡铜戈、柳叶形铜剑等,在三星堆文化中则十分常见。[24]这些都说明,三星堆文化的发展是具有一定独立性的。
三星堆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可能伴有大规模的族群融合过程。孙华认为成都平原文化长时期明显的继承发展关系应当表明了蜀国族群发展的连续性,并有其共同特征,但发展的某些特征也可能表明蜀国族群“王族”间的差异。于蜀文化各期的共同特征而言,孙华所划分第二期起即有不少鸟的遗迹出现,包括陶器柄、铜鸟头、鸟身人首铜像、鸟形巫师等。差异者,如代表二期王族特征的镶嵌绿松石铜饰牌三期以后消失,三星堆和十二桥为代表的核心铜礼器尊在第四(新一村)、五两期(青羊宫)中却是罍等。[25]这些不同文化期之间的差异,可能是由于蜀文化本身的内部族群结构差异引起的。
蜀国族群考古文化与文献记载有一定对应关系。孙华认为,三星堆遗址一号器物坑中的三具凸眼铜面具,很可能就是蜀人的天神烛龙和祖神蚕丛氏。[26]高大伦又认为,三星堆遗址一号器物坑中出土的金杖所见鱼、鸟、矢组合图案,可能是蜀人祖先的“鱼凫”之意,三星堆中流行的鸟头柄勺似乎与鱼凫有一定关系。[27]雷雨将三星堆文化部分特征与蜀人祖先中的世系对应起来,认为三星堆一期与蚕丛氏、二期与柏灌氏、三期与鱼凫氏、四期与杜宇氏有关联,蚕丛氏与养蚕相关联,柏灌为一种水鸟,“凫”就是鱼鹰,杜宇与杜鹃鸟相关联。[28]朱章义认为,三星堆一号祭祀坑出土的金杖,或即与蜀人祖先鱼凫氏、杜宇氏有关:一方面是金杖可能代表王权,人头像中的面目狰狞形象可能表示王权神圣不可侵犯;另一方面,表面的箭穿鸟、鱼图案与蜀人传说中的渔猎、耕种活动有关。[29]此外,三星堆遗址中出土的凸眼形象,可能与蚕丛氏的“纵目”有关(为数众多的铜眼器对此亦可解释),大耳或与杜宇有关(杜鹃鸟的翅膀),铜人鸟首器物可能与“大鸟王”帝颛顼有关。[30]
除了以上差异性的对应关系以外,孙华认为蜀文化二至五期中的众多与鸟有关的器物可能与蜀王五代中的中间三代有关[31],柏灌之“灌”或作“濩”,“灌”似双眼圆睁的大鸟;鱼凫如前所解;浦卑中的浦《礼记·明堂位》有“浦,合蒲,如凫头”之说。[32]此外,《说文解字》谓“巂”:“周燕也。……一曰蜀王望帝,淫其相妻,惭亡去,为子巂鸟。故蜀人闻子巂鸣,皆起云‘望帝’”[33],可知杜宇氏实际上还是与鸟有关。
以上所见,说明蜀人祖源并非单一的族群。一种能够结合考古文化和传世文献的解释是,传世文献所说诸王实际上就是不同的氏族或族群。于此问题,段渝的研究很有系统性,其结论是可信的,现引述如下[34]:
蚕丛氏,兴起于岷江上游河谷,其中心区在今茂县北境的叠溪。蚕丛氏进入成都平原是沿岷江南下的,沿线有蚕崖关、蚕崖石、蚕崖市等古地名。在族属上,蚕丛氏或即为古氐羌的一支,或即为冉駹,“冉駹”与“蚕丛”古音相通。若如此,则蚕丛即《后汉书·冉駹传》中的族群,其时汶山郡(治今茂县凤仪)“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冉駹即其中“依山居止,累石为室,高者数十丈,为邛笼”者。同时,这一族群的“纵目”特征……与三星堆文化出土铜器相近。蚕丛氏进入成都平原并发展其文化的时期,在夏代前后。
柏灌时期史料记载不详。鱼凫时期的文化特征可能与三星堆遗址出土大量鸟头长勺柄有关,遗物极似鱼鹰。如上所述,一号祭祀坑中的金杖亦或有关联。鱼凫氏亦为氐羌一支,《山海经·大荒经》中“互人之国,人面鱼身”的“互”或即为“氐”字之借。
以上三代蜀王的关系,段渝认为是三种不同族群争夺成都平原的时间呈现。其中,柏灌氏居于成都平原发展的是低地农业,蚕丛氏和鱼凫氏均是南下的族群,经营的是高地农业。[35]这一发展历程是较为缓慢的,《蜀王本纪》说“蚕丛、柏灌、鱼凫,此三代各数百岁”,说明蚕丛、柏灌、鱼凫三代存在过较长的时间。在蚕丛、柏灌、鱼凫三代更替过程中,自然也有大量的族群迁徙活动,《史记·三代世表》中的“周衰,先称王者蚕丛国破,子孙居姚、巂等处”即是说明。[36]
鱼凫氏之后的两代蜀王文化情形,以翟国强所考颇为合理。按翟国强所考,鱼凫氏战败于杜宇时期,随后迁徙,留下了鱼复县(今奉节)、鱼复浦(今奉节东南)、巴涪水(即今乌江,巴涪通假鱼凫)、巴符关(今合江县)、鱼凫关(今叙永县)、鱼涪津(今宜宾市南)、鱼凫山(今彭山县)、鱼凫城(今温江区)等古地名。[37]翟国强认为,鱼凫氏之后的杜宇氏,其代表性文化特征见于金沙十二桥、方池街、君平街、指挥街等遗址,以十二桥遗址规模最大,故亦有名为“十二桥文化”的文化命名。因金沙遗址所见文化特征总体上与三星堆两个器物坑文化特征相似,翟国强认为“十二桥文化”可能是三星堆文明衰落后在成都平原兴起的一个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有可能就是杜宇王朝的都城所在。[38]
二 形象学视野中的蜀国族群结构
蜀的族系意见不一。一种认为,蜀的族系即叟,因蜀与叟古音通。[39]另一种意见认为,蜀王的蚕丛、鱼凫、开明等最初是氏族或某一部落首领的名称[40],甚至像“鱼凫”这样的称呼也是两个部族融合的结果。这些氏族或部落,随着蜀国的建立应当获得了相当的融合,成为蜀国的中坚力量,可合称为蜀族。这些意见大多可获得史料或考古材料的支持。不过,在考古材料中还有一类特殊的材料,即考古材料所见人物形象类的材料,更能直观地反映出蜀国的族群结构问题。[41]
蜀国族群的形象材料,以三星堆文化遗址一、二号墓坑出土青铜雕像群最多,其他遗址也见有为数不少的族群形象材料,现梳理如下(表1-2):
表1-2 蜀国族群典型形象列举

续表

对于以上人物形象,可从人物身份和族群差异两方面来分析。[42]在人物身份上,孙华和段渝已进行过较系统的解释,他们都认为以上人物形象至少可分神、巫、人三类。所谓的神、巫两类形象,指的是统治阶层的人物形象,如三星堆青铜像中的立人像。族群差异方面,也已有较丰富的研究。李绍明曾对三星堆文化所见青铜人像的体质特征进行了分析,认为虽然这些青铜人像具有一些夸张的成分,但反映了客观上的体质特征。据《三星堆遗址一号祭祀坑发掘简报》所区分的A、B、C三种型式铜人像描述,李绍明认为:首先,据狭长及中等大的眼裂开度,外角高于内角的眼裂方向,有内眦褶,眉弓稍宽,鼻宽中等,鼻根低而扁平且中等高,鼻孔出度中等,额骨突出度显著,面突出度扁平,中颔,唇厚中等,唇形稍凸等特征,三星堆遗址一号祭祀坑的青铜人像当为蒙古人种;其次,根据A型如简报所说的“蒜头鼻”和B、C型的“尖圆鼻头”的特征,A型当接近于蒙古人种南方类型,B、C型则更近于蒙古人种北方类型;再次,从青铜立人像的特征来看,在三星堆文化中蒙古人种北方类型当处于主导地位,即统治阶层的上层群体。因此,三星堆文化所反映的处统治地位的群体,当是其时的氐羌系统,其种属为蒙古人种北方类型;而与蜀结为联盟的族群或被统治的族群,则既有氐羌系统,也有濮越系统,主要为蒙古人种南方类型。[43]
蓝勇认为,三星堆文化遗址所反映的居民体质特征可能主要是古蜀上三代(即鱼凫之前)的情况,而成都指挥街周代遗址五具人头骨所反映的蒙古人种南方类型的长颅型、上面低矮、鼻型扁平等特征则是开明氏族群的特征。[44]蓝勇同时推断,川东地区的古代居民可能很早就属于蒙古人种南方类型。
徐鹏章曾结合《华阳国志》所载蜀国史和部分考古材料认为[45],蜀国的蚕丛、柏灌、鱼凫、杜宇四代君王中,前三代均以游牧为生,杜宇时转为农业为主要经济生活。这些君王代表的是不同的族群,这一点尤见段渝的研究(前文已述)。[46]徐鹏章认为,《史记·三代世表》所说的“周衰,(蜀)先称王者蚕丛,国破,子孙居姚巂等处”是蜀蚕丛一朝受羌攻击失败后而向西南迁徙。大体的推定是,因此后便无太大的战争,蚕丛氏之后的蜀国族群群体柏灌、鱼凫都是羌族。杜宇时,由于农业的发展,羌族改称为氐,此即《逸周书·王会篇》孔晁所解之“氐地之羌不同。故谓之氐羌,今谓之氐矣”[47];又因氐字可作“高低”之“低”,“氐地之羌”实即“低地之羌”。杜宇氏为氐人,徐鹏章举了二例,一是1973年青海大通上孙家寨发掘的马家窑文化类型墓葬M384所出土的一件“有尾人”的彩盆,与《后汉书·西南夷传》所说的盘瓢氏(高辛氏)后代“衣服制裁,皆有尾形”相符;二是三星堆祭祀坑中的陶俑、铜俑,有高眼眶大眼睛,与南方人种的低眼眶有很大的不同。开明氏时,蜀国族群的结构有了很大的变化。按徐鹏章的意见,开明氏治水而取代杜宇氏,但开明氏即鳖灵,《蜀王本纪》有“荆人鳖灵死,其尸流亡,随江水至成都,见蜀王杜宇,杜宇以为相”的记载。[48]开明氏是荆人,一般来说当为蒙古人种南方类型。按《华阳国志·蜀志》的记载,开明氏传十二世,以平均三十年计有三百六十年,自然造成蜀地群体体质特征的巨大变化。[49]
《史记·西南夷传》说秦汉时期西南夷群体的类型有“魋结,耕田,有邑聚”者、“编发,随畜迁徙,毋常处,毋君长”者、“俗或土箸,或移徙”者。[50]若按《史记·西南夷传》的西南夷族群分类,则蜀国族群的主要文化特征包括椎髻者(即魋结)、辫发者(即“编发”)两大类,也有结髻者等类型(表1-3)。一般认为,《史记·西南夷传》中的椎髻群体为濮越群体,但也有意见认为为氐羌群体,特别是彝族史研究作品有此主张。若认为椎髻群体为濮越群体,则蜀国族群确实由濮越、氐羌两大群体组成。若认为椎髻群体为氐羌群体,则蜀国族群可能是由不同的氐羌群体组成的。
表1-3 蜀国族群形象发式分类

三 蜀国族群活动空间的变化与蜀国族群结构的复杂化
蜀国族群的复杂化,除了与历代蜀国主要族群可能有差别外,与蜀国族群活动空间的变化也有关联。蜀国族群活动空间的变化史无详载,但从有限的史料亦可观察到蜀国族群活动空间有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史载杜宇称帝时,蜀国:
以褒斜为前门,熊耳、灵关为后户,玉垒、峨眉为城郭,江、潜、绵、洛为池泽,以汶山为畜牧,南中为园苑。[51]
“褒斜”即后来的褒斜道区域,《史记·秦本纪》载秦惠公十三年(前387)“伐蜀,取南郑”[52],亦可证南郑及其以北的褒斜区域曾为蜀所领。熊耳在今四川省青神县南;灵关在今四川峨边县南;玉垒为今四川茶坪山,为今都江堰市与汶川界山,古时常年积雪而称“玉垒”;潜或为今渠江或为今四川广元潜溪江;绵为今流经德阳的绵远河;洛为今什邡的古亭江。[53]这些地望的范围,是以成都平原为中心分布的,是今四川省中、北部的范围。
上引杜宇帝时蜀国以南中为“园苑”,表明杜宇时曾向南开拓疆土。《华阳国志·蜀志》“总叙”条记杜宇时提到:“时朱提有梁氏女利游江源,宇悦之,纳以为妃。”[54]后文将叙,古滇国及古夜郎国均存在一些“旁小邑”,这些群体活动于古蜀国边界,杜宇纳梁氏女为妃反映了朱提地区曾受古蜀国的控制,或与之联姻。《华阳国志·蜀志》“总叙”条说蜀之为国有“滇、僚、、僰僮仆六百之富”[55],亦当是古滇国及古夜郎国北部群体长期受蜀国影响的反映,即古滇国及古夜郎国北部群体在战争中被大量迁往蜀国为仆,这些群体进入蜀地也会加剧蜀国族群结构的复杂化。
开明时,蜀地的农业应当又取得了相当的发展,是以自其子卢帝始蜀开始扩张土地。《华阳国志》记开明帝时徙治成都,其子卢帝攻秦至雍,卢帝之子保子帝攻青衣、雄张僚僰,周显王时蜀有褒、汉之地。[56]至周显王时期,蜀国疆域应达到最大范围,其地:
东接于巴,南接于越,北与秦分,西奄峨嶓。[57]
“巴”在此应指巴国,后文详述。南接于越的“越”,在《华阳国志》中有“越巂”之“越”和“越人”之“越”两种。“越巂”之“越”地望不合,唯有“越人”之“越”是可能的。《华阳国志·南中志》“总叙”条说:“南中在昔盖夷越之地,滇濮、句町、夜郎、叶榆、桐师、巂唐侯王国以十数。”[58]同条又有“东越攻南越,大行王恢救之”,“夷濮阻城,咸怨诉竹王非血气所生,求立后嗣”等记载,说明常璩的“越人”之“越”是一个相当模糊的概念,西南地区长江以南的群体大抵是与“越”有关的百越族群。“北与秦分”,当指前文引周显王之世的“褒、汉”之地,即蜀、秦以褒中、汉中相分。峨嶓,峨眉山、嶓冢山;峨眉山今山;嶓冢山,今山,汉水源地,今陕西宁强县、甘肃天水市间。
蜀国疆域的扩大,必然使周边族群亦被纳入蜀国群体中。在蜀国西部,青衣“夷”(详见后文)的部分群体成为蜀国的属族。而且,由巴蜀青铜器的分布来看,还有可能有大量蜀国族群迁居青衣江流域(图1-1)。巴蜀青铜器未必就属于蜀国族群所有,如釜、鍪、柳叶剑、柳叶矛、虎纹单胡戈和凸刃环首削是巴蜀群体共用的青铜器,但柳叶剑、柳叶矛、三角援戈、双胡戈、无胡戈、荷包钺、斤、凿、直刃无首削和凸刃环首削等青铜器确主要为蜀国族群所使用,釜、鍪、虎纹单胡戈、斧形钺和斧则主要为巴国族群所使用。[59]巴蜀青铜器的族属问题主要是巴国族群和蜀国族群的问题,但在青衣江流域,巴蜀青铜器的分布可视为蜀国族群分布的指示器,因为这一区域并未涉及巴国族群。

图1-1 巴蜀青铜器分布
蜀国西部的丹、犁两个群体,在蜀国后期也被纳入蜀国族群结构中。《史记·秦本纪》记秦惠文王更元十四年(前311),“丹、犁臣蜀,蜀相壮杀蜀侯来降”[60];秦武王元年(前310),“伐义渠、丹、犁”。[61]张守节正义曰:“(丹、犁)二戎号也,臣伏于蜀。蜀相杀蜀侯,并丹、犁二国降秦。在蜀西南姚府管内,本西南夷,战国时蜀、滇国,唐初置犁州、丹州也。”[62]
张守节说丹、犁为二国,说明丹、犁可能并非单一的族群。丹、犁为重要群体,但汉代史籍不载丹、犁群体,即可能与丹、犁为“国”有关,其族实为“夷”系统群体(按后文,当是筰都夷、汶山夷)。张守节说丹、犁在“姚府管内”,可能有误。唐代的姚州都督府在今大姚,但丹、犁二州并不在这一区域。唐代犁州在月支都督府,当与秦汉时期的犁部无关。这里的“犁”,应是“黎”之形讹,为唐代都督府。丹州,唐为逋租羌地。逋租羌为贞元九年(793)随东女国内附之一国,内附时其王名邓吉知,唐王朝授其主“丹州长史”。[63]这里的“丹州”,一般认为是“冉州”之误。《旧唐书·地理志》载有冉州,云“本徼外敛才羌地。贞观五年(631),置西冉州。九年,去‘西’字”。[64]《新唐书·地理志》也载有冉州,为茂州都督府羁縻羌州。逋租羌地区有逋租城,史载贞元十七年(801)唐王朝三路进攻吐蕃,“路惟明自灵壁、夏阳攻逋租、偏松城”[65],逋租城考在今小金县南部。[66]唐代的黎、冉二州,在今汉源、茂县,其西为羁縻羌州。
唐代的黎、冉二州分布地,与汉代的沈黎郡有关。“沈”读音为“丹”[67],犁、黎形近音通,一般认为战国时期丹、犁二部的分布地,即后来的沈黎郡。[68]沈黎郡,为汉代筰都夷地,《后汉书·西南夷传》云:“莋都夷者,武帝所开,以为莋都县。其人皆被发左衽,言语多好譬类,居处略与汶山夷同。……元鼎六年,以为沈黎郡。”[69]沈黎郡的设置虽与筰都夷有关,但由于汶山夷与筰都夷“居处略同”,可能存在族群交流的问题。汶山夷当是指汶山郡的夷群体,史载汶山郡有“六夷、羌胡、羌虏、白兰峒、九种之戎”。[70]在汉代,筰都被视为“夷”类,与汶山夷当为同一群体。筰都夷与汶山夷的分布格局,大体也与丹、犁二部的分布格局相同,说丹、犁即后来沈黎郡群体,应是可信的。
在蜀国的东部,蜀苴部本为巴国群体,在蜀后期也被纳入蜀国族群结构中。《华阳国志·巴志》说故巴国“其属有濮、、苴、共、奴、獽、夷、蜑之蛮”。[71]《史记·张仪传》载周慎王五年(前316),“苴蜀相攻击,各来告急于秦”。[72]裴骃《集解》引徐广曰:“谯周曰益州‘天苴’读为‘包黎’之‘包’,音与‘巴’相近”,《索陶》曰:“苴音巴”[73],说明“苴”原不是蜀国群体。又因中古史籍有“巴濮”之说(“苞满”即“巴濮”[74]),一般认为苴为濮人群体之一。[75]
苴地后为蜀所夺,“蜀王别封弟葭萌于汉中,号苴侯,命其邑曰葭萌”[76],但苴地族群结构应当未发生变化。秦定巴蜀后,苴群体不再见于史籍,应当与其族群融合有关。苴群体所在地葭萌在今广元市,是秦汉时期北方群体入蜀要道,在大规模移民浪潮下不可能不受影响。《史记·货殖列传》载有卓氏之事曰:“蜀卓氏之先,赵人也,用铁冶富。秦破赵,迁卓氏。卓氏见虏略,独夫妻推辇,行诣迁处。诸迁虏少有余财,争与吏,求近处,处葭萌。”[77]“迁虏”多聚居于葭萌,则会使葭萌地区族群结构发生巨大变化,苴群体随后与北方南迁群体相融合,形成了汉族。此外,汉代葭萌地区的土著群体,一般认为是板楯蛮,而板楯蛮为一庞大族群,且具有复杂的族群结构,苴也有可能在史籍中被看成板楯蛮了。
四 彝文史籍中的蜀史问题
彝文史籍认为蜀国是彝族先民所建,但相关的记载也较为简略。彝族史籍中关于彝族祖先的来源有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蜀山氏希慕遮部,另一个部分是出自东夷群体的昆夷系。昆夷系本出东夷,西迁后称昆夷、昆吾[78],《西南彝志》旧译本族称中的“可蒙”即可音译为“昆夷”“昆明”,也可能与汉文先秦史籍中的“昆仑”有关。[79]昆夷系又与蜀山氏有一定的姻亲关系,但因蜀山氏先建立蜀国且国破后先向西南区域迁徙,远早于昆夷系南迁的时间。而且,因昆夷系的笃慕六子影响颇大,被称为彝族再生的“六祖”。
据易谋远的梳理和研究,蜀山氏希慕遮部至武洛撮时共传28代,且此时12部共称武僰系。武洛撮时武僰系族群发生了巨大分化,彝文典籍载:
武洛撮一世,(有十二兄弟,)乃娄珠武的十二个儿子。其中,有十一家过河去变了。武珠一是卷,卷珠变成妖,到岩穴里住去。武珠二是陀,珠陀变成秧,住在树枝上。武珠三是尼,尼珠变能叫,与禽鸟作伴。武珠四是缔,缔珠变成虎,住到箐里去。武珠五是益,益珠变成猴,住在红岩头。武珠六是朋,朋珠变成熊,与野兽同住。武珠七是觉,觉珠变成蛇,住在土穴里。武珠八是明,明珠变成蛙,住到水池里。武珠九是通,通珠变成木,在禾稼里居住。武珠十是迭,迭珠变成鸡,与家禽作伴。武珠十一是执,执珠变成犬,与家畜同群。[80]
《物始纪略》《彝族源流》有着类似的记载。[81]所谓的“变成”动植物等,应是武僰系不同群体演变为了不同信仰的族群,动植物是图腾的符号。据易谋远所考,武洛撮即汉文史籍中的蚕丛。[82]考古材料认为,三星堆一期与蚕丛氏时代大体重合[83],在公元前2500年前后[84],则希慕遮部在公元前3200年前后。若武洛撮即汉文史籍中的蚕丛氏,那么武洛撮当在公元前2500年前后即开始南迁,即《史记·三代世表》中的“周衰,先称王者蚕丛国破,子孙居姚、巂等处”的事件。[85]
彝文史籍对武洛撮之后的世系记载不详,至笃慕时又有详载。据彝文史诗《洪水纪·勤耕勤牧笃慕家》载:
在笃慕之世,笃慕一家人,一家三兄弟……上山会牧羊,下地勤耕种。……所有可耕地,多已开挖尽;剩些边与角,石堆和岩缝,不比羊皮宽,窄得没法种。……去挖乱石堆,对那石旮旯,一锄挖下去,把条小青蛇,连泥刨将起。……青蛇没奈何……住进地角边,再难将面露。……箐林也垦完,只剩猪鬃般,稀稀几棵树。正在这时呢,有一个老妖……钻进了坟墓。……岩上和岩下,岩头全耕尽。剩点零碎地,小如衣和裙。于是两仙神……岩洞去安身。……终于剩下了,发丝般几绺,再也种不成。独眼木觉(水神或水怪)呢,却又哭啼啼……退往恩岂考。[86]
《勤耕勤牧笃慕家》所载诸事应当是笃慕群体发展农业并导致与其毗邻的其他族群迁徙的问题。在《勤耕勤牧笃慕家》中,笃慕三兄弟应是三个部族,青蛇、老妖、仙神、独眼木觉等对应的也是部族,是不同部族信仰特别是图腾的反映。笃慕群体不断开垦耕地,可耕之地不断减少,反映了农业的迅速发展。而在农业发展过程中,青蛇“住进地角边”,老妖“钻进了坟墓”,仙神“岩洞去安身”,独眼木觉“退往恩岂考”等,表明笃慕群体的农业发展使这些不同的群体发生了迁徙。
一般认为,笃慕即汉文史籍中的杜宇。杜宇时期,蜀国疆域确实大为扩展,“以褒斜为前门,熊耳、灵关为后户,玉垒、峨眉为城郭,江、潜、绵、洛为池泽,以汶山为畜牧,南中为园苑”。[87]在此段汉文史籍中,成都平原已以农业为主,汶山、南中地区则仍发展牧业,与《勤耕勤牧笃慕家》所载事件相合。
杜宇时蜀地发生水灾,杜宇不能治,“其相开明决玉垒山以除水害……遂禅位于开明,帝升西山隐焉”。[88]所谓“帝升西山隐”,当是指西迁。《太平御览》曰望帝禅位后:“遂自亡去,化为子规”。[89]彝文史籍不载开明之事,但载有笃慕因洪水而南迁之事,迁徙后居米雅洛恒山(一作洛尼白,或乐尼白)。[90]笃慕迁居米雅洛恒山后娶妻三房,每房生二子,即彝文史籍中所称的六祖(表1-4)。六祖中的“武”“乍”“糯”“恒”等实际上是笃慕所封六国中“侯”的名称。其中的“糯”侯蜀国,《点苍国以天象布局》中称“峨眉洪所国”,氏族有三。[91]“糯”支系以慕雅(阿)热为始祖,传十一世,与汉文史籍所载开明氏“凡王蜀十二世”[92]大体相符。
表1-4 笃慕婚配及其生子、支系、迁徙方向分解

彝文史籍所载蜀史虽然同样简略,但也反映了蜀国族群结构的复杂性问题,且此种复杂性问题与蜀国主体族群的更替和族群关系的变化均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