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艺术史系列(第一辑·全十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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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宗教艺术:1644—1911年

赞助宗教活动需要的奢侈品生产贯穿整个君主统治晚期,可能受到新兴阶层的支持,他们拥有财富但是被排斥在审美理论的文化范围之外。这些赞助人为华美的刺绣品支付报酬,例如[图66]这件制作于1650—1700年间的道士礼袍,礼袍上神仙列队而立,有的身旁写有姓名,让人想起永乐寺的壁画[图61]。和它们一样,刺绣上人物的数量和位置的布局肯定带有明显的礼仪性意义,但是我们的研究才刚刚开始尝试将礼袍放置到宗教中进行。V. Wilson,“Cosmic Raiment:Daolst Traditions of Liturgical Clothing”,Orientations,26/5(May 1995),42 - 49.可以肯定礼袍不是在寺观内制作的,而是由虔诚的信徒捐资从专业的刺绣工匠那里购买而来。刺绣工匠的作坊也为非宗教市场生产各种各样的商品,宗教直接参与性的减弱在制作过程中可能导致多变的图像体系,并且很少与具体的经文保持准确的一致。于是在近几个世纪一直到现在,即使在大众层面,宗教偶像的制作数量并不比我们研究更多的早期阶段少,但是它的宗教实践向心力已经削弱。

图66 丝绣道士礼袍,1650—1700年作品。一些神仙人物注有姓名。

在最后两个王朝统治时期,另一个赞助和生产宗教艺术的重要来源就是自15世纪初期在北京城建立的皇室宫廷。明清时期,附近地区的佛道寺观得到了慷慨的赞助,佛道宗教仪式也在皇宫里举行。两个统治家族都与西藏保持外交往来,他们从那里获取了一些宗教艺术品和仪式用品,同时吐蕃僧人也在北京当地制作这些艺术品。特别是满人最初从蒙古人和吐蕃人那里学到了佛教知识,在他们统治下,内陆亚洲风格的图像在宫廷内尤其流行。西藏和蒙古的佛教图像在满清皇帝们与这些地区的政治和文化关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们或多或少地承认了封建君主的统治,输入了与众不同的宫廷佛教文化艺术。然后这些又散布到中国的其他地方,虽然方式不同。图67是宫廷佛教艺术的范例,是佛教人物长卷画(16米多),但不是为寺院绘制,1792年由黎明带领一队宫廷画家完成[图67]。此卷明显临摹了12世纪的著名画卷,原作是在中国南方与吐蕃接壤的大理国绘制,后来也成为皇室藏品。就此画而言,画卷中的图像传达出这是一件同时表现宗教虔诚和文化虔诚的作品,保持了艺术作品和宗教作品的优点。插图中的局部画面描绘的是佛说法,菩萨、罗汉、守护天神聚集听法的场面,同样的主题又见于图51图59。在此,第一次向世人宣告佛教教义的重要时刻以平面的方式表现,彩绘宝石般的色彩,并奢华地使用金色高光。佛和菩萨白皙而温柔的脸是18至19世纪佛教艺术的经典样式,画卷的许多风格特征通过大众媒介印刷术一直在今天的汉语世界里广泛传播。在中国信仰的语境中,和道教一样,佛教是数百万人的生活信仰。当代佛教的流行图像更多地归功于在帝国统治的最后几个世纪里由宫廷赞助的绘画以及其他艺术的风格,它们超越了久远的时代,当时艺术家在宗教崇拜的背景下第一次创造了风格和图像的词汇。

图67 长卷局部,表现了宽大的佛教圣殿,以黎明(活跃于18世纪晚期)为首的宫廷画家集体绘制,1792年作品,此部分表现的是佛说法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