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系
“雨隔牛背,风俗隔河”。尽管全球化大潮后浪推前浪,地球村东头与西头仍有不同,这种差别,在法律和法学知识上,可用法系来作总体描述。先来看一案件,以窥各国风貌。
1—1 案件
老公打老婆 中德美判法相异
2001年6月25~27日,陕西省法官协会举办模拟法庭,中、德、美三个演示团围绕一个家庭暴力案件进行审判。代表中国演示的法官是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法官付德清、王湛、姚欣。公诉人由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湘云、梁枫担任。给“施暴丈夫”担任辩护人的是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姚子奇律师。德国演示团主要成员有德国柏林州法院庭长罗塔尔·琼曼和庭长彼得·法斯特等;美国演示团以美国律师协会执行主任罗伯特·斯泰因等为代表。
事实:
一对夫妇结婚已六年,因妻子偶然发现丈夫和另一个女人在自己家中,夫妻双方发生了剧烈争吵和打架,妻子被丈夫猛推了一下,从二楼楼梯摔了下去,造成右胳膊和腿开放性骨折、多处挫伤和撕裂伤,后被法医鉴定为重伤。
审判:
中国
6月25日演示会的第一天,由中国法官进行庭审演示。
座位、衣着 中国刑事法庭充满着威严的色彩。年轻的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着新式法官服夏装进入法庭。审判长宣布开庭后,法警带被告人入庭。法官在上,公诉人坐在一边,辩护人坐另一边,被告人则坐在法庭中间栅栏内。这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仍实行“有罪推定”原则的体现。
庭审 整个庭审持续一百二十多分钟,经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三个阶段。控辩双方的三轮辩论也颇为激烈。做最后陈述时,“丈夫”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同时表示了对妻子的同情,表示愿意和妻子重归于好,照料她的生活。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庭审
评议、宣判 在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15分钟,由合议庭评议。11时40分再次开庭,审判长站起来宣读对证据的采用情况以及审理查明的事实。此时,出现了一个有趣的场面,美国、德国同行以为就要宣布判决,立即起立,不料看见大家都没有动静,才又坐了下来。
在宣读了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后,全体起立,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判处“丈夫”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11时45分,审判长宣布闭庭。
德国
6月26日,德国代表团“开庭”。德国是大陆法系的代表。
座位、衣着 上午9时40分,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书记员先入座。被告人和辩护人一起坐在公诉人对面,以证明他被认定有罪前的自由人身份。这也是德国法律无罪推定原则的体现。
法警上来示意全体起立,彼得·法斯特法官和两名身着统一白色衬衣的陪审员入庭。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身着黑色长袍。
庭审 庭审过程与我国有相似之处,都有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阶段。但德国的庭审气氛比较活跃、轻松。
彼得法官先核对被告人身份,并告知被告人:“你有权沉默,也可以在法庭上进行陈述;选择其一,现在决定!”律师随即向法官申请他要和被告人进行保密交谈,以决定是否进行陈述。法官允许,大家退庭。律师告诉被告人,经过查阅案卷,发现证据对他不利,如果承认有罪,可以被减轻处罚。但被告人说:“我没有罪!没有什么可以承认的!”律师只好说那就继续开庭吧。
当受害妻子出庭作证时,检察官拉瓦斯博士要求她表演丈夫当时是怎样推打她的。她说自己很痛苦,不愿进行表演,检察官再三说服她,她才同意。结果她猛推检察官,使他差点掉下台去。拉瓦斯对她的表演表示满意。
取证完成后,检察官拉瓦斯博士慷慨陈词,要求法官认定丈夫有罪,判处其监禁1年9个月,缓刑2年;参加反家庭暴力培训班以“改造思想”;在监外执刑期间每月向反家庭暴力中心支付100马克,以让他在心疼钱的同时,铭记“打老婆”带来的惨痛教训。
评议、宣判 在另一房间内,法官与陪审员进行评议。投票结果为2人认为有罪,1人认为无罪。彼得法官宣布丈夫犯了伤害人身罪(将妻子推下楼梯致伤)和强迫罪(在她报警时夺电话),判处1年6个月监禁,缓刑3年,并参加反家庭暴力培训班。
德国Flensburg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审
美国
6月27日是三国模拟审判最后一天,法庭上,悬挂着美国国旗和密苏里州州旗。
座位、衣着 公诉人、被告人都已就座,白胡子书记员拍“惊堂木”,全体起立,穿黑袍的女法官伯妮丝·唐纳德入座。法官的座位高高在上,被告人和辩护律师以及公诉人都坐在法庭的一边,以示被告人和公诉人在庭审中的平等地位。这也是美国“无罪推定”原则的体现。
庭审 法官坐定后,开始询问公诉人和辩护人两方是否有“动议”需要提交。此时,律师提出动议,称公诉人请的一名证人吸毒,法庭不应该允许其作证。法官遂向检察官询问情况,听了检察官的理由,法官否决了这个动议。律师提出第二个动议,认为医院的医疗记录不能作为证据,结果又遭法官否决,但律师很倔强,说:“我继续反对!”
陪审团 接下来,12名来自案发社区的陪审员由法警带领入庭。根据美国陪审团制度,陪审员是从案发社区的选民中层层选拔上来的。陪审员宣誓入座。
法官请公诉人进行开场陈述。在发言过程中,公诉人一直在法庭中央,时而走动到他想到的任何地方,以观察到所有人的表情,并让所有人也看到他的表情。律师也是一样,可以在法庭上最大限度地展示自己的风采。
陪审团评议 庭审从上午10时一直到下午5时,中午只休息90分钟。下午5时,法官宣布休庭,并宣布由陪审员评议被告有罪或无罪。如果评议有罪,那么判处多少刑期,则由法官决定。
12位陪审员讨论三十多分钟后,虽然排除了被告人犯“一级家庭殴击罪”的意见,但拿不出是否有罪的最终意见。法官甚至催了两次,但陪审团成员个个倔强,投票的结果却仍是6个人认为无罪,另6个人认为犯有二级家庭殴击罪。临时的负责人只好宣布“解散陪审团”。
宣判 下午5时30分再次开庭。唐纳德法官告诉大家,陪审团已经通知自己没有结果。据美国法律规定,遇到此种情况,必须结束审判,除非检察官再次起诉,法院才重新审理,并另外组成陪审团。据了解,在美国,此类案件一般都会再次起诉。只有10%的案件检察官不会再次起诉。
美国波士顿康科德地区法院庭审
比较:
德国和美国
模拟审判体现了两大法系的不同之处:
价值取向:德国通过庭审,尽可能地靠近客观真实。美国,则更强调诉讼程序的正当性。
法官地位:德国以法官为中心,法官是庭审的灵魂,具有绝对权威。美国则强调控辩双方的抗辩,法官居中指挥,“坐山观虎斗”。
庭审方式:德国以法官询问为主,采用纠问方式。美国则是控辩式,法官没有调查取证的义务。
裁判权划分:德国的裁判权统一归于法官。美国为陪审团评议被告有罪或无罪,有罪的判处多少刑期由法官决定。
中国
我国的庭审更接近于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如以法官为中心;法官有调查取证的义务;裁判权统一归于法官,但也融入英美法系的一些特点,如控辩双方的三轮辩论,这反映我国基层法院刑事庭审模式改革,吸取了其他两国的经验。
1—2 五大法系
法系是对世界各国法律作出的一种总体划分,将具有相同特点的国家的法律归于一系,其划分标准以形式特点为主,以意识形态和传统为辅,形式特点包括法的表现形式、法的部门分类、立法与司法关系、司法方法技术、具体制度概念;意识形态指政治立场和价值观;传统指各国法律之间的历史传承关系。据不同划分标准法系多寡不一,主流学说认为有:中华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其中中华法系和印度法系(略去不叙)已经解体。
当代中国法是一个混合体,兼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风格,其中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等移植大陆法系的较多,而在商法、经济法方面深受英美法系影响,诉讼法中两大法系几乎是平分秋色,但又保留了中华法系调解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