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狼狈逃窜!

姜源打了个冷颤。

偌大姜家竟被灭了满门!

论文,这家族曾出过大学士,就算如今没落,也有举人在朝为官。

论武,族中供奉有三炼圆满的大武师,有万夫不当之勇。

姜家更是与本地官场勾结,与本地豪族联姻。

这样的庞然大物,竟然在一夜之间覆灭了!

由不得姜源惧怕。

舞阳县,算得上偏僻之所,他侥幸免于族灭之灾,但他终究是姜家人,若是被灭族强人知晓,恐有性命危机。

“这等消息若是传开,整个林虑郡都要震撼,便是县城之中,也要人心惶惶。

我的消息太慢了。

早知姜家覆灭,我当潜逃,留在舞阳县,只会被当砧板上的肉。”

舞阳县前往林虑郡,有两条路。其一,翻七八座大山,行四百里山路,走得快,越山跑岭的猎户,也得七八日。

其二,走水路。黑水河浩荡,长约五百里流入沧浪江,直通林虑郡郡城。

水路虽无波,但有官府设卡拦查,另有黑水河几大帮派,占地划分,再加上水匪水患,也并不安稳。

官方、大帮派、大豪族,乘船自是顺风顺水,自舞阳县前往林虑郡郡城,两三日。

而寻常人,被吃拿卡要,则需耗费七八日功夫。

还得小心一个浪翻,掉进水中没了性命。

正因水路、陆路联通费力,姜源与郡城姜家,每三月输送一次钱粮,每年底,进行一次大清算。

可以说,他与本家的联系并不密切,以至于本家被屠,他连一丁点风声都没听到。

而上下级官府,自有快马快船,信息传输要快上很多。

“要糟!”

郡城姜家,拿走米店收入的大头,无疑是趴在姜源身上吸血。

但姜家也是靠山,只要郡城本家存在,便能够撑着他在舞阳县站稳。

如今姜家被屠戮干净,靠山没了,他在这舞阳县中,瞬间成了别人的肥肉。

“怪不得县尊能狮子大张口,他笃信将我拿捏在手心,根本反抗不得。”

形势比人强。

交出一千石粮食,对当下的米店来说,伤筋动骨,但尚且能苟活。

若是断然拒绝县尊,怕是明日巷尾,他就要落得黄四的下场,被人活生生打死。

“只怕在县尊眼中,我已经成了块肥肉。

若不是顾着官位脸面,早已将我吃干抹净,何须通过莫须有的山匪,来强纳粮。”

姜源理清思绪,当即应道:

“一千石粮食,五日之内,小民必当送来,绝不会耽误县尊练兵。

县尊剿匪定能大胜,届时小民再奉上白银三千两,为县尊贺,为百姓贺。”

姜源言辞恳切。

县城已成一滩浑水,隐藏着大鱼大鳄,没了姜家,他只是个小虾米,若再不抽身,只有被吃掉这一个下场。

“黄四虽在渔民中有声威,但一无靠山,二无拳头,因此死得凄惨,他就是我的前车之鉴!”

姜源思路清晰。

这等封建乱世,并不讲什么仁义道德,也不讲什么律法条文,拼的是背景,拼的是拳头。

姜家覆灭,他肉身熬练也只是刚起步,正是最衰弱的时候。

当机立断,他这般岁数,看得开,放得下,做了决定,便会果断执行。

“需要脱身出局,才能有性命再入局。

米店、善名如今都是累赘,我需要的只有时间。

只要能够筋肉大成,失去的东西,都能拿回来。”

姜源垂头思虑。

县尊陈卫盯着他的眼神,却饶有趣味。

“哈哈。

姜兄当真是妙人,既如此,姜兄自去,五日之内,一千石粮食送来便可。

届时剿灭山匪,当为姜兄记上大大的一功!”

陈卫抚须,如同捉弄笼中鸟一般,心中生出快感。

县令职位,貌似小官,入不了朝堂上诸位大人的眼。

但他在舞阳县掌权三十年,背后有庞然大物。

在这舞阳县,他才是真正的皇帝,称得上只手遮天!

“唉,可悲可叹,昔日的姜神童,名震林虑郡,便是我也被他夺去风头。

如今的姜源,只是路边的一条狗,弹指间,就能让他再翻不了身。”

陈卫只觉畅快,若是姜家不覆灭,他还得给姜神童留些脸面,但姜家灭了,姜源便再无威慑力了。

“哼,这些外来武夫,行事无忌惮,当街锤死黄四,以武犯禁,是本官的心腹大患。

需早日除去,或尽皆收服,为我所用,届时舞阳县就是真正的铁板一块,为我所掌握。”

姜源唱了个喏,躬身倒退,丝毫不敢抬头。

一直等退出县衙大门,又绕出去一条街遮掩了身影,才缓缓站稳。

“差点就把老命丢了。”

他此时才发觉,出了一身冷汗,衣衫湿透,头发湿漉漉的黏在了脸上,好不狼狈。

大喘两口气,吸到肺部深处,才长长的吐出来,总算是压住了心中惊悸。

“速做准备,春儿此去四水镇,只怕也不安稳。”

他心中焦急。

但若事情差到极点,他此时前往四水镇,也是自投罗网,反而断绝了姜春的生机。

长出数口气,他浑身不再发颤,筋肉重新掌握,当即朝米店奔去。

“米店的生意做不得,卖,也没有时间。”

库房中剩三千多两银票,另有本该上交郡城姜家的九千两利润,拢共一万两千多两,姜源一并取出。

吩咐伙计照常营业,他又迅速返回家中,嘱托儿媳带着千两银票返回母族。

儿媳母族,乃是本地豪门,实力强横,暂时不会被波及到。

“若是姜春平安回来,便让他也跟媳妇去丈人家躲着,受些窝囊气,但能留一条命啊。”

安排妥当后,他腰间挎了刀,换了身行头,遮住头脸,拿了米店与房屋的地契、货单,便朝着典当行去。

这典当行是县城魏家的产业,与郡守魏家有关联。

他将地契、货单质押,因要的急,只抵押了万两银票,又委托典当行拍卖出售。

此时手中,拢共两万两千多两,他马不停蹄,购买进山所需的药材、弓箭,肉干,以及出行必备的防人物资。

“出了县城,七镇三十五乡,多的是深山老林,我且藏上一段时间,只要肉身熬练成功,便能够保住性命了。”

想到这里,他皱了眉,又跑到汤老头那边,死皮赖脸,耗费了六百两银子,购入了十副气血散。

“天杀的汤知柏,心可真够黑,气血汤一份三十两,他竟然涨了一倍!”

姜源有些肉疼,但熬练筋肉,又需要气血汤,否则进度缓慢,难以突破筋肉大关。

“一日不突破筋肉大关,便一日是这丧家野犬,得不到安稳。”

做完这一切,天色已黑。

城门已经关闭,但往日米粮走私,有专门的狗洞,姜源狼狈逃窜,脚不敢停。

生怕县尊发觉,派出捕头缉拿,他更是动用了五禽养生拳赶路。

五禽养生拳中,猿拳、鹤拳都极其看重身法,练的底盘稳固,脚步轻快。

模仿猿猴,则身法腾挪,跳山越涧,可在起伏的山路上快速移动。

若是进了山林,当真如猿猴归林,借助树木腾挪,速度要胜过一练大成的武师。

而鹤路拳脚,则是单纯的快,注重疾驰奔走。

平稳路段狂奔,短时间内极速,堪比汗血马。只是肉身的负荷太大,做不到持久。

但此时的姜源,已经顾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