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节 穴位的定位方法
取穴是否准确,直接影响疗效的好坏。《灵枢·邪气脏腑病形》指出:“刺此者,必中气穴,无中肉节。”《备急千金要方》亦载:“灸时孔穴不正,无益于事,徒破好肉耳。”因此,穴位养生,强调准确取穴。确定穴位的准确位置要以体表标志作为主要依据,而用手指比量这种距离取穴,称“手指同身寸”;在距离标志较远的部位,按照两标志之间折合的一定比例取穴,称“骨度分寸法”,用“寸”来表示上下左右的距离。
一、手指比量法
“同身寸”是以本人的手指作为标准度量取穴。早在唐宋时期就已有中指同身寸、横指同身寸和拇指同身寸的应用。手指寸只是对骨度分寸的一种比拟,并不能完全以此为准而不按照骨度分寸法规定。现介绍两种常用的手指比量法—直指寸(中指同身寸)和横指寸。
直指寸是以指节的直度作为标准,在经典古籍《针灸大全》中有具体描述—“大指与中指相屈如环,取中指中节横纹上下相去长短为一寸”,也就是以本人中指屈曲时中节内侧两端纹头之间的距离为1寸(图1-4-1A)。这一方法相对比骨度分寸法偏长,只可用于小腿部及下腹部,不适合普遍使用。

图1-4-1 手指比量法
横指寸是用横指比拟骨度分寸的方法,一横拇指作1寸(图1-4-1B),两横指(示指和中指)作1.5寸,四横指(示指至小指)作3寸(图1-4-1C)。古时以一横指为一寸;四横指为一扶,合为三寸。《礼记·投壶》注:“铺四指曰扶。”医学术语中的“扶”作“夫”,义通。“一夫法”是指以本人第2~5指并拢,中指近侧指间关节横纹水平的四指宽度为3寸。
手指比量法只能在骨度分寸法的基础上运用,不能概以度量全身各个部位。正如明代张介宾《类经图翼》所云:“同身寸者,谓同于人身之尺寸也。人之长短肥瘦各自不同,而穴之横直尺寸亦不能一。”也就是说,体表标志和骨度分寸法是明确穴位位置的基本方法,而手指比量法只是应用以上两法时的一种辅助方法。
除此之外,目前还有一些被称为“简便取穴”的方法,实际上是对手指比量法或活动标志范围的进一步拓展,一种体位姿势和动作的配合。较为常用的简便取穴法有:半握拳,于中指端所指处取劳宫;沉肩垂肘时,于平肘尖处取章门;两耳尖直上连线中点取百会;两手张开,于虎口处交叉,当食指端处取列缺等。以上几种简便取穴法均作为取穴法的参考,还是要以骨度分寸法为准。
二、骨度分寸法
骨度分寸法是以体表骨节为主要标志来测量周身各个部位的大小、长短,依据尺寸比例折算作为定穴的标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取穴法是以本人的身材作为依据。此法最早见于《灵枢·骨度》,原文中描述的人体高度为七尺五寸,而当一人两臂外展,两手平伸,以中指端为准测量其横度也是七尺五寸。因此,取用时将设定的骨节两端之间的长度折算为一定的等份,每一等份为1寸。这一取穴法排除了男女老幼、高矮肥瘦的不同,为取穴度量提供了客观依据。全身各部的骨度分寸见表1-4-1、图1-4-2。
表1-4-1 全身骨度分寸表


图1-4-2 全身骨度分寸图(正反面)
三、体表解剖标志定位法
体表解剖标志定位法是以人体解剖学的各种体表标志为依据来确定穴位位置的方法,又称自然标志定位法,可分为固定的标志和活动的标志两种。
固定的标志指由各部位骨节、肌肉所形成的突起、凹陷及五官轮廓、发际、指甲、脐等,是在自然姿势下可见的标志,可借助这些标志确定穴位的位置。如以脐为标志,脐正中即为神阙;以眉头定攒竹。
活动的标志指由各部位关节、肌肉、皮肤随着活动而出现的空隙、凹陷、皱纹、尖端等,是在特定姿势下才会出现的标志。如下颌角前上方约1横指,当咀嚼时咬肌隆起、按之凹陷处,取颊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