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研究范围
一 时间断限
在当前学界已有的研究中,学者往往从自己的研究对象出发,选择“晚明”一词所涵盖的时间范围,因此时间跨度长短不一。如吴晗先生论述晚明仕宦阶级的生活时,将晚明之始定在了嘉靖年间。[4]谢国桢先生《晚明史籍考》一书中的“晚明”,实指从“明万历至崇祯,以迄清康熙间平定三藩事件时为止”[5]。万明先生主编的《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一书,主要探讨了晚明的社会变迁问题,选定时间区域为“成、弘以后,重点在嘉、隆、万以至明末,也就是15世纪后半叶到17世纪前半叶(1450—1644)”[6]。而商传先生《走进晚明》一书重点考察的是此际的政治与社会文化的内容,选择了“从万历到崇祯的一百年时间”[7]。樊树志先生所撰《晚明史》重点是充分展现“叙事史学的结构与魅力”[8],在时间的选择上与商传先生相同。然而,他也提到“复社名士方以智(1611—1671),是晚明四公子之一”[9]。虽然方以智的学术活动在他晚年基本停滞,但就他生活的年代而言却完全超出了樊先生所限定的时间范围。李文治先生讨论晚明民变时选取的时间段,则是天启七年至永历末(1627—1661),李先生同时也指出“神宗的怠政,是晚明政治败坏的根源”[10]。以上单就笔者所举数种就能看到学界对“晚明”时间界定的不确定性。针对这一现象,有学者专门撰写了学术论文来讨论晚明的概念及其相关问题,并指出“‘晚明’是一个与现代学术体系相伴而生的历史表述”[11],学者刘晓东指出晚明一词在清代就已出现,“且只是一种时间的惯常性表述”[12],它现在所特有的社会转型的内涵则是在当今的学术研究中才被赋予。这两篇学术论文无疑对近些年来的晚明研究做了很好的总结,同时也充分说明了学界至今尚未对晚明时间有统一的界定,上可至弘治中期,下则能延至清定三藩。
顾诚先生在撰述南明史时,选取的是从“大顺军攻克北京以及随之而来的清兵进入山海关问鼎中原以来一直到康熙三年(1664)夔东抗清基地覆灭的各地反清运动”[13]的这一段历史。在顾先生看来,南明“是明朝的延续”[14]。而其他的南明史研究大体采取的也是这种思路。如域外汉学家司徒琳教授指出“一六四四年并非明亡清兴的分界线……明朝最后一名自称君临全中国的亲王,却到一六六二才被灭”[15]。南炳文先生更是将南明史的下限定在了1683年,将“从清军入关、李自成起义军撤出北京,到南明诸政权及与之合作的农民起义军最后失败,凡历时四十年”[16]的这一段历史看作南明史。可见,不少史家都没有简单地将1644年作为明王朝的终结,更多的是将这个时间点看作定都北京的“明朝廷业”的覆亡时间。
结合本书的研究对象并在吸取借鉴前辈学者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笔者选取的晚明时代则为嘉靖中期之后至康熙三年(1664)茅麓山李来亨部覆亡止。原因在于以下几方面。
从外在政治统治角度而言,虽然大一统的明王朝在农民起义的浪潮中覆灭,且1644年顺治“祗告天地宗庙社稷”[17]入主中原,但全国各地的抗清斗争一直此起彼伏。这些斗争虽没能推翻清朝的统治,却大大延缓了清朝一统天下的步伐。在此阶段中,战事的频繁、政局的不稳、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摩擦等问题纠葛在一起,清廷疲于奔命,无暇钳制思想学术,在一定程度上给遗民史家提供了著书立说的环境。而康熙三年(1664)李来亨部反清斗争的失败以及抗清骨干郑成功、张煌言的相继辞世,标志着内陆地区以南明为旗帜的轰轰烈烈的抗清斗争至此正式终止。虽此后仍有郑氏家族屯兵台湾奉永历为正朔,但正如王夫之所云“来亨败没,中原无寸土一民为明者”[18],复明运动山穷水尽。
从学术内在发展角度而言,学术发展有自身的阶段性、连续性,并不完全同步于政权更迭。从1643年到1664年,虽中央皇权已由明入清,学术的主流思想实为明末思潮之延续,取得的成果与不足也同明代整个学术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在明中央王朝灭亡之后,遗民史家掀起了一场研究明史的热潮。而朱氏南明政权的存在,更给了遗民学者心理上的慰藉。他们多拒绝清廷的怀柔笼络,隐居不仕,花费大量的精力和金钱,专心于为故国修史。在他们看来,修史不仅有着国亡存史、总结“明著一代兴亡治乱之故,垂训方来”[19]的目的,同时更是成为他们“对抗官方政治的一种隐蔽的形式”[20]。他们不仅写就了不少优秀的明史著作,还有对明史学鞭辟入里的深刻剖析和对文献记载的详细考证。这些著作是晚明史家研究明史成果的精华所在,而且也是本书重点研究的对象。然而,这股研究热潮并未能持续太久。当清廷坐稳江山逐渐控制全国后,对思想学术的控制也严密起来,顺治十八年(1662)的庄氏史案就是在此背景下发生的“一大惨祸”[21]。此案影响深远[22],不单是因“株连至七百家”[23],更在于清廷以实际行动昭告天下——私撰明史是非法的,不仅撰述者会遭到杀身之祸,甚至连刻书、刷匠、书贾等都受牵连被斩。此案虽未能在根本上终结遗民的明史修撰,但沉重地打击了清初私修明史风潮。史学界一片风声鹤唳,“凡涉明季事者,争相焚弃”[24],私人对明史的撰述和研究相较案发之前骤然冷却。
二 内容限定
诚如林庆彰先生所言,“明人之从事考据者,虽不若清代之众,然亦可得数十人,考据著作亦达百种,实难一一考究之。”[25]不仅如此,作为传统治学方法之一的考据,在晚明史家进行明史撰述时常被用及,故有非常多的明史作品中包含了考史的内容。囿于文章篇幅,在开始具体研究前划定研究范围是非常有必要的。
首先,选择对明史考据做出重大贡献的、为学界所熟知的代表性史家。王世贞、钱谦益、潘柽章三人皆有考据专著问世,考据的结果对此后《明史》的修撰产生了重要影响。且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均已有较为系统的考据方法与原则,三人的考据著作、治学方法等也存在密切的联系。因此,这三人是本书的重点研究对象。其次,选择虽无考据专著,但在自己的专著中涉及了一定的明当朝史考据,且对明代考据学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史家。这类人物以焦竑为代表。焦氏博学多识,不仅有《国史经籍志》《国朝献征录》两部重要当朝史作品,且在考据方面也多有发明。虽然对明当朝史的考据在焦氏的整体考据中占到的分量较轻,更无法同王、钱等人相比较,但他在晚明当朝史考据中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最后,虽无考据专著,但在自己的明当朝史撰述中穿插了较多当朝史考据的史家,也是本书的研究对象。在自己所著的当朝史中夹杂一些史事的考据,在晚明史家的当朝史考据中最为常见。这部分史家的考据内容多寡不均,成就也高低不同。笔者主要依据时代先后顺序,从中选取学术活动主要集中在万历初期的张朝瑞、万历中期的朱国祯、万历末期的周之纲作为代表人物,分别进行分析。此三人生活时代不同,境遇差别也很大:虽同朝为官,张朝瑞为官三十载且仕途较顺,在任上完成了他的当朝史著作;朱国祯、周之纲则一度赋闲在家,史著主要作于此时。从官职上讲,朱国祯则贵为首辅官阶最高,不仅为人熟知也能接触到官府秘藏档案。张朝瑞虽官阶不高,但由于政绩较突出,在万斯同《明史稿》的列传中占有一席之地。相较之下周之纲最为默默无名。可见,他们虽皆在朝为官,生活经历却相差较大,撰史、考史成就也各不相同。
同时,为了能够更加全面地展现晚明考据之风的兴起对晚明明史撰述的影响和晚明史家的明史考据成果,笔者还特意取历史叙事类的作品《世庙识余录》和史论类作品《千百年眼》一并展开分析。这样不仅能够丰富本书考察的史家、史著类型,同时也能使本书挑选的史家、史著能够更好地涵盖本书所要讨论的时间跨度。
除了上述需重点探究的史家及各自的明史考据著作之外,对明代考据学发展做出过贡献的还有杨慎、胡应麟、陈耀文等人。尽管对明当朝史的考据不是他们考据的重点,他们在此方面取得的成就也不突出,但他们所提出的考据原则同样适用于明当朝史考据,这些内容在行文中也会被涉及。并且,当我们将这些史家的考据成果按照时代发展顺序排列开来时,也可以获得对晚明史家明史考据较为完整、清晰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不单单只是体现在考据内容、考据方法的发展变化上,同时也能够看到时代环境、个人境遇等因素对史家撰史、考史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书以生活在嘉靖中期之后至康熙三年间史家之明史考据的内容为研究范围。在他们的著作中,不仅有对明当朝史存在的各种问题的揭露、评判,以及出现该现象的原因分析,还有不少史家为纠正这些问题,给后世留下信史而进行的诸多考证成果。选取此时段史家的明史考据著作,能更加有效、全面、完整地反映明人对明史的考据和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