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章 导论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历史成就的基础上,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如何全面提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构成了新时代的价值要旨,也构成了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战略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立自强,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持把我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2]基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指向,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作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力促进科技创新体系的深化完善,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如何为人工智能发展注入软实力的价值支撑、人才资源的战略支撑,必然需要以主流价值观为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基准,协同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与人才强国建设。与此同时,基于文化强国的战略要义,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是文化强国战略的基本制度安排,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更加笃定文化自信自强。习近平总书记指明,“要把文化自信融入全民族的精神气质与文化品格中,养成昂扬向上的风貌和理性平和的心态。”[3]在此战略背景下,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人,必然要遵循“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的基本方略,运用人工智能的前瞻性技术与创新性手段,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入科技创新元素。由此,深化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创新研究,不仅是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也具有充分彰显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深化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深化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
一 问题缘起及研究价值
立足新时代新征程,进行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创新研究,是在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的契合呼应下,锚定了鲜明的问题视域,是深化探究“缘何融合创新”的意义追问,是系统构建“如何融合创新”的实现路径。
(一)现实依据
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新,蕴含着深刻的现实逻辑与实践逻辑。基于现代化强国的战略指向,二者在价值契合与实践融通的深化发展过程中,凝聚着科技强国与文化强国建设合力,承载着新时代战略要义与现实诉求。
1.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战略旨归
立足国家战略维度,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创新,是基于强国建设与民族复兴的战略指向,为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拓深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笃实自立自强的科技支撑,笃定“以文化人”的价值滋养。
首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人心、汇聚民力的强大力量”。[4]立足文化强国的战略考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要发挥着根本性与系统性的价值引领作用,有力引领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优化与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发展。在制度安排层面,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秉持着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要义。由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方式与系统路径,有力拓深价值引领的生活化、常态化与制度化实践。
其次,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任务要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各国竞相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出台鼓励政策,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5]新一代人工智能作为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对于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着基础研究原创、科技创新赋能、创新产业链整合的重要作用。人工智能的业态融合作为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人工智能与互联网、大数据的技术融合,人工智能与制造业的产业融合过程中,对于产业基础升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发挥着技术引领、效益提升、竞争力提高等方面的产业增长引擎作用。
2.应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战略举措
立足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是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6]应对与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是要立足于客观的国情实际,明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旨归,确立坚持新发展理念的战略路径。
首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价值旨归。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基于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旨归,在生活需要的多层次实现与高质量提升过程中,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新一代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创新发展是要立足人民立场,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注入科技驱动力,为人民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协同发展设定价值基准、强化价值引领。
其次,化解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的战略任务。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是以生产力发展程度为根本衡量标准,主要体现在发展结构的不平衡、发展总量不充分。这直接关涉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物质基础与保障,具体表征为人民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发展不同步,各领域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高质量物质与文化供给不充分等问题。基于此,人工智能的创新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驱动力,不断优化产品与服务供给的质、量、度。与此同时,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是要彰显公共政策价值导向,发挥社会规范的引导约束作用,促进普惠公平均衡的调节规范,优化精神生活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效能。
最后,推进新发展理念的战略实施。“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7]推进新发展理念的战略实施是立足平衡性、协调性与包容性的发展要求,坚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的高质量发展,增强人工智能等前瞻技术的创新驱动力。推进新发展理念的战略实施是具有长期性、艰巨性与复杂性的发展过程,要坚持以共享为根本目的的高质量发展,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构建更具系统性、整体性与贯通性的发展布局,深化落实具有基础性、普惠性与兜底性的发展举措。
(二)理论背景
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创新研究,具有深刻的理论背景与深厚的理论基础。该论题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分析框架,以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人学与技术观为学理基础,以教育哲学、技术哲学与文化哲学为理论参照,基于价值观与技术观的理论省察,深化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之间的契合性、融通性与协同性研究。
1.马克思主义理论奠定该论题研究的理论框架
该论题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理论分析框架,透视人与技术、价值观的本质关联,深刻解析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之间契合性、关联性与协同性的学理基础。
首先,基于马克思主义人学与价值哲学,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学理研究。基于马克思主义人学视域,围绕价值观教育的人本意蕴与功用,深化探究新时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学理意蕴。基于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研究,探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本质规定与内容、本质属性与功用。
其次,基于马克思主义技术观与劳动观,深刻省察人工智能的本质规定。基于马克思主义技术观,立足技术手段与目的、客体与主体的关系审视,探究人工智能的技术本质,以及人工智能与人的本质关联。基于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探究人工智能的劳动本质与功能,以及人工智能的人本旨归与伦理要求。
2.关于人工智能的哲学、伦理学与教育学研究构成该研究的理论参照
该论题是以人工智能的学科理论与技术研究为理论参照,梳理人工智能的发展脉络,分析人工智能研究与多学科之间的融合性,以及人工智能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契合性。
首先,基于人工智能的理论范式转向,加强多学科融合研究。基于人工智能的研究范式,从符号主义、行为主义与联结主义等范式维度,以人工智能的哲学研究透视人工智能的本质内涵与定位。基于人工智能的伦理学研究,分析人工智能的伦理规则与要求、现实影响与挑战、应对策略与路径。
其次,基于人工智能的技术瓶颈突破,深化跨学科应用研究。基于人工智能的发展历史,理清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阶段与特征,以及技术创新发展与技术融合应用之间的关系。立足人工智能的技术应用发展,人工智能与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融合研究具有现实的成果应用,以及更具创新性与可行性的发展趋势与前景。
3.思想政治教育学范式构成该论题研究的理论范式
思想政治教育学范式理论为该论题研究构建了基础学理范式,立足目前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理基础,紧密关注学科前沿问题,以理论研究积极回应时代诉求,运用多学科优势合力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人学范式深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人学理论基础。基于人学的范式要义,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人”的教育,始终关注人的本质、人的存在与人的发展,促进人的价值确证与实现。立足“人为”与“为人”的本质关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加强“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的价值引领,深化价值引领的生活化、常态化与制度化研究。
其次,思想政治教育文化范式深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文化机理研究。立足文化的价值省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蕴含着文化属性与功能,以文化生态的研究理路,深化和拓展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理念与规律、载体与方法、机制与路径等方面研究。立足文化生态的要素构成,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主体、内容、方法、载体、路径等层面予以深化研究,增强应用研究的系统性、针对性与实效性。
二 研究现状述评
关于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创新研究,围绕价值观教育与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教育等核心论题,系统梳理国内与国外研究的相关成果与观点,剖析该论题研究所存在的薄弱点与不足,探明该论题的今后研究趋势与研究重点。
(一)国内研究现状
基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背景,在文化强国的战略感召下,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是目前学界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在科技强国的战略催进下,如何构筑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先发优势、增强“人工智能+”的战略主动与融合应用逐渐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理论问题。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研究
该成果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研究基点,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新研究。围绕该成果的研究焦点,国内学界的研究成果与观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学理研究。相关研究主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逻辑规定、历史生成发展等维度,深化丰富了该论题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研究。其一,关于价值观的学理阐释。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是基于马克思主义人学与价值哲学,深化阐释价值观的基本学理问题。陈先达、杨耕、崔秋锁等从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维度,阐明价值、价值观与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义。李景源、孙伟平、吴向东等阐释价值观与价值导向、价值观的形成与选择、现代价值与价值观等多维度本质关联。其二,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阐释。田海舰、虞崇胜、张建军等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成的规律、原则与要素等维度,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内涵、表现形态、凝练过程。骆郁廷、江畅、龚群阐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当代中国价值观之间的本质关联,分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源与实质、性质与定位。李德顺、辛向阳、王宪明、马振清等从国家、社会与公民等层面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的本质内涵。其三,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流发展研究。戴木才、高地等从革命、建设与改革的不同时期,探究中国共产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探索与发展历程。肖贵清、李君如等分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联系、文化渊源与本质契合,阐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本质内容、时代意义和原则方法。其四,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研究。沈壮海、王学俭、韩喜平、冯秀军等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内在逻辑与实践机理,基于宏观视域与系统观导向,深化培育和践行的原则、路径与机制研究。石中英、刘建军、苏景荣等围绕国民教育、制度保障、实践养成,聚焦大中小学教育、网络环境场域、传播载体与渠道拓展、话语权与话语体系创新等多重维度,深化研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与方法、载体与环境、机制与路径。
其次,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引领研究。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是以价值引领为研究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引领的价值基准,深化研究价值引领的本质与功能、具体对象与领域、实现机制与方式。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于三个方面。其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本质与功能研究,梁亚敏、梅荣政等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分析引领的导向、疏导、匡正、整合等本质特征,以及引领社会发展、多样化社会思潮、人的精神发展等多方面功能。阐释价值引领的必要性与契合性,重点阐明历史同源性、目标共有性、思想共通性、实践互动性。其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机制与方式研究,王秀阁、张军等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机制构建,通过主流意识形态引领、主渠道引领、大众化引领等引领方式,提出预测机制、监控机制、规约机制、舆论引导机制等引领机制。其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具体领域与路径研究。李德顺、陆岩、董朝霞、刘根旺等聚焦公民道德建设、大众文化、网络文化、德育等引领对象与领域,研究引领的理论完善、制度构建、主体认同、队伍建设、策略优化等多维实现路径;围绕指导、融入与转化等引领功能,研究制度构建、主体与载体拓展、举措多样性与实效性提升、环境氛围优化等引领路径。
最后,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研究。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是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系统要素构成,重点围绕教育对象与内容、教育目标与效果,研究教育机制与方法、教育模式与评价等方面内容。其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机制研究。在宏观教育机制层面,邱仁富、杨晓丹、曾永平等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系统要素,提出内在与外在、外生动力与内生动力的协同机制,构建教育引导机制、实践养成机制、制度保障机制、环境优化机制和评价反馈机制。在微观教育机制层面,陆树程、李谨、张婧等提出心理接受、信念引导、践行强化以及文化认同等具体机制。其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法研究。在原则方法层面,廖桂芳、王延伟、李晓虹、魏晓文、汪庆华等主要是从教育整体层面,确立制度性、目标性、共享性、匹配性及开放性原则,提出“主体互动、体系互联、信息互通、内容互渗、载体互补”等系统协同方法。其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模式研究。覃勇、张丁杰、张泽强等围绕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的维度,提出理论灌输、思想感悟、引导选择和组织参与等相关教育模式。陈芝海、王立洲、仇桂且等立足教育主体维度,提出“菜单化”“生活化”等主体性教育模式。孔国庆、王刚、朱益飞等围绕教育要素的系统构成,提出教育主体与客体,“家、校、社会”相协同的系统化教育模式。赵本纲、胡凯、徐园媛等围绕教育心理的“知情意信行”过程,以及道德与心理的互动影响,提出道德教育与心理教育相融通的“德心共育”教育模式。其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评价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在界定教育评价内涵的基础上,提出科学性与可操作性、评价与建设、总结性与形成性相结合的评价原则。李守可、李春华、张力学、郭晓波等聚焦教育评价的基本原则,明确内部与外部的评价机制、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评价方法、绝对性与相对性的评价标准、宏观与微观的评价指标、动态与静态的评价过程、系统性与专门性的评价体系。
2.人工智能发展与应用研究
该成果是以人工智能为研究对象,厘清分析人工智能的本质定位与属性,分析人工智能的功能作用与融合应用,深化“人工智能+”的融合创新研究。围绕该成果关于人工智能的研究焦点,国内学界的研究成果与观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关于人工智能的基础理论研究。其一,人工智能的本质研究。相关研究成果有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角度论述人工智能的哲学意蕴,也有从存在主义等哲学视角阐发人工智能与人类的关系问题,具体运用现象学的还原法、分析哲学的语言分析方法阐明人工智能的相关哲学问题。如何玉长、宗素娟、欧阳英等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视角、异化理论视角,探究人工智能的劳动创造价值,认为人工智能是“人脑外化形式与智能异化物”。其二,人工智能的范式研究。刘晓力等分析人工智能的三种主要范式,研究符号主义用符号演算模拟人类大脑,联结主义通过人工神经网络的并行计算建构大脑,行为主义者通过遗传算法模拟进化出大脑的范式方法及特点。其三,人工智能与人的关系研究。常晋芳等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分析人的类存在和智能机器的关系;从主体间性的关系,探究个人和群体之间与智能机器的关系;主张基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端正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方向,构建和谐的“人机命运共同体”。其四,人工智能与元宇宙发展研究。自2022年来,元宇宙(Metaverse)成为全球科技领域的关注热词,人工智能与元宇宙的互动赋能与协同发展,成为人工智能研究与应用的新焦点。基于二者的共生关系维度,元宇宙的构建是以人工智能为理论基础支持与关键技术支撑,构建物理世界无缝叠加的虚拟空间,形成虚拟与现实、数字与应用交叉融合的互联网社会形态。元宇宙的生成发展拓深了人工智能应用的多维融合,元宇宙以虚实融合、时空延展的场景构建,推进了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融合应用。
其次,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现状与趋向研究。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是围绕人工智能与人的关系定位,探讨人工智能对于人类的现实与未来影响。其一,关于人工智能的发展前景与影响研究。围绕人工智能是否构成人类发展的威胁,江晓原等将人工智能的威胁分为近期、中期及远期威胁,提出“人工智能无论反叛也好,乖顺也好,都将毁灭人类,这就是人工智能的终极威胁”。王礼鑫等从认识论角度对人工智能获取知识的能力进行剖析,得出人工智能的发展不能超越人类文明的结论。孙伟平、戴益斌等从存在论、认识论与价值论的角度,论述人工智能无法获得主体地位,其“准主体地位”是人类所“赋予”的。赵汀阳等从伦理学和存在论角度探讨了人工智能革命所带来的近期与远期影响及其应对策略,认为人工智能发展的“近忧”是伦理学问题,而人工智能的“远虑”是“人工智能可能改变或重新定义‘存在’概念”。其二,人工智能的发展机遇与挑战研究。何云峰、成素梅、刁生富、黄欣荣、王阁、蒲清平等从人工智能的本质特征、发展现状与趋势等方面,聚焦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新特点与变革影响,分析人工智能对人类进步带来的挑战,诸如对人类的存在与发展方式、财富分配方式、劳动权利与职业多样性方面提出挑战;同时也分析了对人类发展带来的机遇,诸如重构劳动生活、消费生活、精神生活以变革生活方式,增加人类自由支配时间,增强劳动选择的多样性,实现从劳动异化到劳动复归的转变,降低如战争等威胁人类生命因素的影响。
最后,关于人工智能的发展应对研究。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是人工智能的现实问题分析与未来发展研判,提出化解与应对人工智能问题的制度与法治路径。其一,应对人工智能发展的制度路径研究。邬焜、冯洁、袁燕、马红燕等认为未来人机融合并不意味着人类与机器平权,如何处理人与机器的关系,归结为人与人之间关系以及掌控和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制度。其二,应对人工智能发展的法治路径研究。齐延平、鲁楠、张保生、吴旭阳等从法理学与法哲学角度,基于科技革命、法哲学与后人类境况思考,对人工智能法律系统进行法理学研究,深化关于法的定义、功能、范式等方面研究;运用刑法学、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学等部门法学,研究人工智能的主体地位、可诉性、责任追究等法学问题;围绕人工智能的具体法律问题,探讨人工智能算法的法律属性,以及人工智能算法侵权法律规制的价值选择,分析人工智能算法的侵权面临的问题与归因,探究人工智能算法侵权的法律规制路径,构建以人工智能算法为客体的权利义务体系、人工智能责任体系、人工智能算法侵权后的法律救济体系。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研究
该成果是以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融合创新为研究关键与重点,深化阐释与探究二者融合创新的本质关联性、内在契合性与现实可行性。围绕该成果的研究重点,关于人工智能与教育,以及人工智能与价值观、伦理观等相关研究主题,国内学界的研究成果与观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人工智能+教育”研究。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是聚焦人工智能的技术应用,重点研究在教育领域中人工智能的应用范围、程度与路径。其一,关于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应用的基础理论研究。立足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的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关注教育智能管理与服务、智能教师助理、智能学习过程支持、智能教育评价、智能教育环境营造等方面研究。其二,关于人工智能在具体教育领域的应用研究。围绕设计适应性教学系统中的新课程标准,聚焦初级人工智能的选修模块应用、利用人工智能课堂进行多元学习、制定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新规划、促进教育体系智能化发展。其三,关于人工智能与思想政治教育融合应用研究。崔建西、秦蕾、李怀杰、袁周南等分析人工智能的发展现状与趋势,研究人工智能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与挑战,探讨人工智能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的时代价值、应用策略与实践路径。
其次,人工智能的价值引领研究。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是聚焦人工智能的价值引领,研究在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如何发挥正向的价值引导与规范、价值纠偏与匡正、价值评判与反馈功能。其一,关于人工智能的价值观研究。叶妮等从人工智能国家战略层面,分析人工智能价值观的两种范式,即国家价值取向和区域性价值取向;围绕人工智能的算法治理,从算法决策、算法分歧、算法伦理等维度,分析人工智能国家战略中的算法价值观取向与内容。其二,关于人工智能的价值观影响研究。郑二利、王颖吉等关注人工智能时代的大数据影响,尤其是大数据技术深入嵌入人工智能算法之中,看似中性的大数据所隐含的价值取向甚至是价值偏向,裹挟着政治、经济、文化、资本等多重关系,对人的价值观及价值行为,以及对人的现实存在与虚拟存在产生多重影响。其三,关于人工智能的价值引领研究。陈兵等认为人工智能技术与产业的快速发展,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规避人工智能竞争、安全及伦理维度的多重问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科学立法,以富强平等、民主公正、和谐法治、文明自由等多维度的价值引领,推动人工智能的高质量发展。
最后,人工智能的价值审视与伦理规范研究。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是聚焦人工智能的价值审视,李伦、王东浩、段伟文等研究如何深化人工智能的科技伦理规范与引导。其一,关于人工智能的伦理定位与原则研究。人工智能是处于“操作型道德体”与真正的道德体之间,标识为“功能型道德体”,人工智能体必须遵守“不伤害”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明确人工智能的价值与伦理取向,分析人工智能技术的人本化趋势,提出“未来不是机器换人,而是机器扩人、机器化人”的观点。其二,关于人工智能的伦理应对策略研究。针对人工智能的伦理冲突与困境研究,修复人工智能体在实践应用中的诸多漏洞,以此规避对人类造成的伤害。构建与人工智能体的发展相对应的伦理道德体系,培养智能体的自主决策能力和道德控制力,实现人机之间的和谐共处;寻求算法决策与算法权力的公正性,构建更加透明、可理解和可追责的人工智能系统。如李伦、孙保学、宋强等聚焦人工智能的道德推理机制问题,提出目前人工智能道德推理模式主要包括理论规则驱动进路、数据驱动进路以及混合式决策进路等三个方向。
(二)国外研究现状
该成果聚焦价值观教育与人工智能之间的本质关联研究。在此方面,国外相关研究主要是基于哲学、教育学与伦理学等维度,研究价值观与价值观教育,以及人工智能的本质、发展与应用等问题。
1.价值观教育研究
首先,价值观的软实力研究。关注价值观的意识形态影响与软实力意义研究,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有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福山的“意识形态终结论”、约瑟夫·奈的“软权力”等。关注价值观的道德哲学与伦理学研究,主要是立足元伦理学对经验伦理学的批判超越,从理性主义转向至非理性主义,规范伦理与美德伦理的交锋并存等多样多变特点,在此影响下主要形成了实用主义、存在主义、分析哲学为理论基底的道德教育观。
其次,价值观教育路径研究。在共和主义、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等公民观影响下,研究多样化的价值观教育路径。这主要包括以价值澄清学派为代表的相对主义路径,道德认知发展学派为代表的普遍主义应对路径,以关怀伦理模式为代表,超越普遍主义与相对主义的二元对立的应对路径。
最后,价值观教育策略研究。在人本教育学派影响下,隆·米勒借助生态学、系统论等理论框架,首次提出“全人教育”概念;卡罗·福雷克、爱德华·克拉克等围绕全人教育的目标、价值原则、内容要素等方面,进一步发展以“人的完整发展”为核心概念的全人教育理论。在微观操作模式研究方面,分析不同类型的实践模式与教育策略,如价值澄清学派运用填空法、价值单、群体谈话等应用策略,道德认知发展学派研究道德两难故事的教育策略,弗雷德·纽曼提出“社会行动”道德教育模式。
2.人工智能的多学科研究
基于该成果研究侧重于人工智能的融合应用问题,国外关于人工智能研究成果主要是基于理论、方法与技术等维度,深化研究其理论的底层逻辑、技术的创新发展与现实的融合应用。
首先,人工智能的理论范式研究。纵观人工智能发展史,关于人工智能的理论范式主要包括符号主义、行为主义和联结主义。其一,符号主义是以形式化语言的符号规则为理论基础,认为计算机的运算过程与人脑的认知过程具有一致性,即二者都是将符号作为人工智能基本操作单位。符号主义代表人物图灵撰写了《论可计算数及其在判定问题上的应用》,约翰·冯·诺伊曼提出了计算机的存储程序原理。其二,联结主义以神经元组成的网络为基础,用网络的多线操作和并行处理来模拟人的心理状态与表征,构建网状底层结构的多线分布表达。1943年联结主义代表人物麦卡洛克与皮兹联合发表了《神经活动内在概念的逻辑演算》,大卫·E.鲁梅尔哈特等人出版了《并行分布式处理:认知微结构中的探索》。其三,行为主义主要是运用人类本身由感知控制行为的模式,推进人工智能通过感知引导行为而实现感知外界环境的智能模式研究。
其次,人工智能的本质省察与反思。其一,关于人工智能的本质问题,主要存在两种价值定位分歧,即理性主义与人本主义的观点分歧。理性主义的人工智能研究将人类看作机器,人类是以类似数字计算机的方式予以建模的。如威诺格拉德提出,人类思维能够通过形式化的符号予以表达,人类能够基于理性主义符号系统创造出智能程序。人本主义的人工智能研究质疑“人类是否真的是‘可以思考的机器’”,如本·施奈德曼提出,基于人与环境的共生性,以及基于人的主体性与需求性,摒弃数字建构的方式,采用迭代化的设计方法。其二,关于人工智能的本质定位,基于理性主义与人本主义的分歧,科学研究面临着AI与IA(智能增强,intelligence augmentation)的发展趋势分歧。关于人工智能的这一概念存在着多重意义与内涵。在理性主义视域中,人工智能是以机器智能为主要存在方式,以“超级智能”“超级人类”为终极发展趋向。在人本主义视域中,人工智能是以“智能增强”为发展趋向,以“人机协同”为主要存在方式。归其本质,理性主义者认为,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是实现类人化的AI发展,实现类同于人类体验的自动化发展。人本主义者认为,严格意义上类人化的机器智能无法实现,人机交互技术以及智能增强技术是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其三,关于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大致有三种价值倾向,即乐观主义、悲观主义与中立主义。基于人工智能算力的发展阶段与技术瓶颈,弗诺·文奇提出计算“奇点”(singularity)概念,人工智能的计算能力一旦超越计算“奇点”,则使机器智能超越成为“超级人类”。人工智能以计算“奇点”为发展阶段的分水岭,低于计算“奇点”的机器智能是人类的机器延伸工具,具有计算“奇点”的机器智能相当于类人化的人类伙伴,超越计算“奇点”的机器智能可以成为奴役人类的“超级人类”。
此外,人工智能的伦理道德研究。基于人与智能化机器、人与具有类人智能的实体关系等维度,考量人工智能伦理的原则设定。其一,在人与机器关系的伦理研究方面,艾萨克·阿西莫夫提出著名的“机器人三定律”。具体包括第一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个体,或者目睹人类个体将遭受危险而袖手不管;第二定律: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给予它的命令,当该命令与第一定律冲突时例外;第三定律:机器人在不违反第一、二定律的情况下,要尽可能保护自己。其二,在人与具有类人特征的人工智能实体关系方面,迈克斯·泰格马克提出强调自主性原则的“未来生命设定的定律”,第一定律:一个有意识的实体有思考、学习、交流、拥有财产,不被伤害或不被毁灭的自由;第二定律:在不违反第一定律的情况下,一个有意识的实体有权做任何事。基于该伦理原则,迈克斯·泰格马克提出人工智能伦理面临着“道德是应该保护弱势,还是强权即公理”的两难伦理选择。[8]其三,在人与人工智能的关系层面存在双向发展的伦理问题,即人工智能具有类人化的智力水平与意识能力,人类与人工智能的深度协同,形成了人机交互的共生关系。如克利莱德描绘了人机交互的未来图景,人类将演化为“赛博格”(Cyborg),即人类思维能力与机器躯体的有机结合的半人、半机器的存在,由此人工智能终将表现为主人、奴隶抑或伙伴的三重伦理关系。
再次,人工智能的政策与治理研究。其一,关于人工智能的政策规划研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发布《北京共识:人工智能与教育》(2019),提出要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与教育,全面创新教育,推动人工智能促进教育创新的战略规划和实践模式的有效实施;制定了《人工智能与教育:政策制定者指南》(2021),旨在审视人工智能教育的应用潜在风险,提升教育政策制定者的人工智能教育素养。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制定并发布《国家人工智能研发战略规划》(2016),为人工智能的未来发展提供针对性的系统规划。欧盟委员会制定SPARC机器人创新计划,英国制定了“现代工业战略”,德国制定了“工业4.0”计划。日本政府规划了人工智能产业化路线,部署超智能社会的建设框架。其二,关于人工智能的治理应用研究。该方面研究是以人工智能作为政府治理的科技手段与工具,如何作用于公共政策分析、公共部门应用之中。在公共政策分析方面,人工智能主要是基于系统化与数据化手段,增强政府政策制定与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精准性,基于流程模式与社交网络模型的公共政策分析,加强预测分析与数据可视化、知识管理软件等方面的政策应用。在公共管理应用方面,主要侧重于研究公共部门服务效率、人力资源管理、财政经费精简等方面应用,重点研究人工智能的知识管理系统、过程自动化系统、智能数字助理、虚拟代理等具体应用案例。如伯恩德·W.维尔茨分析了人工智能应用的主要领域在于信息整合与处理、政务处理速度与质量、工作分配与转接、人员与经费精简等方面。其三,关于人工智能的风险应对研究,重点研究人工智能在社会领域应用中的风险挑战与问题对策。在风险挑战方面,主要存在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失控性风险、人工智能决策的合法性质疑、人的主体性剥夺、个人隐私的泄露等现实问题,同时存在因人工智能系统的失控,导致人为责任认定的模糊性问题,以及人工智能的处理能力与复杂场景之间的失调性问题。在解决问题的应对策略方面,主要是聚焦于人工智能应用的系统化影响,注重基于核心社会价值的整体监管与治理。如欧盟制定《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旨在协调欧盟的数据隐私法,保护欧盟公民的数据隐私;制定《欧洲数字能力框架》,旨在提高公民的信息和数据素养,增强公民的数据安全、信息沟通与风险应对能力。扬·C.韦耶尔提出了人工智能应用挑战的“四维模型”,包括人工智能技术实施、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人工智能道德和人工智能社会等四个维度的系统化应对举措。
最后,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研究。其一,在人工智能立法层面,主要是聚焦于弱人工智能,在应用领域较为广泛与问题较为突出的方面,进一步进行立法完善。如欧盟发布《就机器人民事法律规则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的报告草案》(2016)、《欧盟机器人民事法律规则》(2016)。相关立法主要聚焦于人工智能侵权的责任主体认定与归责原则制定,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赔偿性质等焦点问题。与此同时,关于立法的范式逐渐由经验立法转向为前瞻立法,由防范犯罪风险转向为刑法规制。其二,在人工智能的责任认定方面,聚焦人工智能是否是责任主体这一问题,有学者认为人工智能具有部分人格,即“电子人格”;有学者认为目前人工智能主要是辅助型人工智能产品及应用,自然人对人工智能承担监督职责。其三,在人工智能的犯罪研究方面,主要侧重于人工智能的犯罪风险、主观罪过、责任分担等方面研究,如瑞安卡洛将人工智能的犯罪风险划分为自主实施、被利用实施、过失实施等三类;杰里·卡普将人工智能作为“代理人”,研究人工智能犯罪的责任划定问题。
(三)研究趋势与不足
通过上述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关于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创新研究,主要是在概念范畴界定、学理关联厘清、实证分析研究与实现路径研究等方面存在不足。
首先,关于该论题的相关概念范畴界定尚待明晰。主要是关于人工智能的概念界定方面,在何种意义上探讨人工智能的现实影响、发展趋向,以及未来的机遇与挑战。这要避免人工智能等概念的混淆与混用,立足当前科技界与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与倾向,进一步厘清关于“弱人工智能”“强人工智能”与“超人工智能”的相关概念,在此基础上深入辨析“教育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教育”“人工智能教育”等论题的核心范畴与概念。
其次,关于该论题的相关学理研究有待完善。立足马克思主义人学与价值哲学,深化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理研究,进一步拓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新发展的内容与方法、载体与路径、评价与反馈等问题研究。基于马克思主义技术观与劳动观,关于人工智能的本质省察、发展研判、应对策略研究有待深化,关于人工智能教育与人工智能价值观引领问题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拓展。
再次,关于该论题的实证分析研究仍待拓深。关于人工智能教育、教育人工智能以及人工智能的价值观教育等方面的实证研究相对薄弱,相关调研、案例研究与定量分析有待拓深。尤其是立足教育人工智能、通用人工智能的应用案例研究,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之间的契合性、协同性与实效性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
最后,关于该论题的实现路径研究需待深化。目前学界在宏观层面的研究较多,但聚焦微观层面,基于“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的价值引领路径,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发展、融入人工智能教育、推动人工智能创新等方面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的制度建设、治理实践与伦理规范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相对薄弱,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价值引领的实践路径研究。
三 主要内容、方法及创新之处
关于该论题的研究是以马克思主义为基本理论分析框架,以马克思主义人学与价值哲学、马克思主义技术观与劳动观为理论基点,省察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教育的本质规定与属性、发展现状与趋向;运用系统研究、实证分析、多学科综合研究等研究方法,力求阐明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创新的必要性意义、重要性价值与可行性路径等方面问题。
(一)研究内容
该成果在基础学理研究层面,厘清人工智能及人工智能教育,分析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学理关联与现实关系;在实证研究层面,梳理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创新的现状与趋向;在对策研究层面,探究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创新的内容拓展、策略优化与路径构建。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六个部分。
第一章,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学理阐释。基于“是什么”的本质阐释,重点厘清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创新的本质规定与内在逻辑。其一,二者融合创新的相关范畴界定,在界定人工智能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辨析教育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教育、“人工智能+教育”等相关概念。其二,关于融合与创新的价值哲学阐析,重点阐明融合与创新是基于价值的本质规定,构成互生互成的价值关系,承载着相契合的价值指向,蕴蓄着相耦合的价值动力。其三,关于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创新的必然性与可行性分析,阐明二者融合创新的本质关联及内在逻辑。
第二章,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创新的现状与趋向研究。基于“怎么样”与“怎么看”的问题意识,以实证分析与价值省察的双重进路,探究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时代影响与发展趋势。其一,二者融合创新的发展机遇,分析人工智能成为国际竞争的新焦点、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与社会建设的新动能,以及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创新、教育模式变革中的发展机遇。其二,二者融合创新的问题瓶颈,分析人工智能的技术困境与风险影响、教育人工智能的应用瓶颈与现实挑战,以及人工智能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其三,二者融合创新的发展趋向,分析人工智能、教育人工智能的创新发展趋向,以及人工智能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价值引领趋向。
第三章,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创新的内容延展研究。基于“如何融合创新”的内容延展,深化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融通与拓展。其一,基于二者融合创新的内容契合,阐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如何深化人工智能的价值内容释义与表达,人工智能如何拓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文化渗透、价值凝聚与道德熏陶等教育功用。其二,基于人工智能场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延伸,围绕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与公民价值规则,探究如何丰富拓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其三,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人工智能教育内容拓深,重点阐析如何价值引领人工智能的科学观教育、技术观教育、产业观教育与人才观教育。
第四章,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创新的方法论构建研究。基于“何以融合创新”的方法论原则,深化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互动融通的原则及策略研究。其一,二者融合创新的方法论原则,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发展层面,阐明一元化与多样性、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本土化与全球化相统一的方法论原则;在人工智能嵌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层面,阐明差异性与协同性、动态性与平衡性、整体性与效能性相统一的方法论原则。其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发展的原则及策略,立足“落细、落小、落实”的价值引领原则,深化人工智能的人本性、安全性与透明性的价值引领策略。其三,人工智能嵌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新的原则方法,立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价值嵌合原则,深化“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的价值嵌合策略。
第五章,人工智能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创新路径研究。基于“怎样融合创新”的实践指向,构建人工智能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系统化实践路径。其一,人工智能嵌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体协同。重点阐释“人工智能+教育”促进教育主体协同、“人工智能+交往”促进社会主体协同的创新路径。其二,人工智能嵌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载体拓展,阐析“人工智能+媒体”拓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媒体传播、“人工智能+话语”拓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话语体系拓展的创新路径。其三,人工智能嵌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实践贯通,探究“人工智能+治理”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社会治理领域实践、“人工智能+生活”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日常生活实践的创新路径。其四,人工智能嵌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效度评价,探究数据化、智能化的教育评价路径,更为精准评价与考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目标达成度、过程引领度与效果反馈度。
第六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发展的系统实践路径研究。基于“怎样融合创新”的实践指向,构建价值引领人工智能的系统化创新实现路径。其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发展的制度保障路径,推进人工智能发展的制度系统构建与法律法规完善。其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发展的治理实践路径,推进人工智能的治理框架构建、治理规则完善与治理功能优化。其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发展的伦理规范路径,构建人工智能伦理的基本原则与整体框架,推进科技伦理、市场伦理、行业伦理及生活伦理的规范完善。
(二)研究方法
该成果研究是聚焦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之间的双向创新与融合,基于理论反思、现实考察与实践探索的研究理路,主要运用系统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方法与多学科综合研究方法。
1.坚持系统观的研究方法
基于马克思主义的系统观,深化阐释人工智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系统要素构成、功能作用、互动关联等学理问题,深化二者融合创新的本质关联、内容拓展、策略优化与路径构建等方面研究。
2.运用实证分析方法
在宏观研究层面,注重权威数据的搜集与权威文献的参考,系统梳理人工智能发展历程与机遇、挑战,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发展脉络、经验凝练与问题不足。在中观和微观研究层面,采取实证分析、经典案例与个案分析的方式,加强价值引领的内在机理与实践路径研究,力求在对策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3.运用多学科综合研究方法
基于马克思主义的学理框架,综合运用哲学、教育学、文化学、心理学、传播学、语言学等多学科研究方法。基于人工智能的本质特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本质要求,注重多学科研究方法的整体性、动态性与协同性运用,拓展多学科研究该论题的理论深度与实践融合度。
(三)研究创新之处
该成果基于鲜明的问题指向,立足“为什么”与“是什么”、实然与应然相结合的逻辑分析,探究“怎么看”与“怎么办”、理论与实践相融通的逻辑理路,阐析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本质关联,以及二者融合创新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现实分析与路径构建,推进该论题的理论与实践的深化创新。
1.研究视角方面
在总体视角方面,以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研究对象,以二者的融合创新为研究焦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业态发展与教育创新,以及人工智能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研究重点,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人工智能发展的双向融通及协同创新。
在具体视角方面,主要是基于新时代的现实视域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域予以深化研究。一是立足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根本主题,秉持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战略指向。基于文化强国与科技强国的战略协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人工智能的协同创新,提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人”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深化人工智能技术、业态链与教育体系的协同创新。二是立足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分析框架,基于马克思主义人学与价值哲学范式,深化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新的本质规定与目标指向、内容完善、策略优化与路径构建。基于马克思主义技术观与劳动观,辩证省察人工智能与人的本质关系,深刻考量人工智能创新的本质内涵与内容,深化人工智能创新的衡量与评价维度、实现策略与路径研究。
2.研究观点方面
第一,关于融合创新的价值哲学阐释。在价值哲学视域中,融合是价值目标、价值规则与价值实现之间的契合、自洽及贯通;创新是以价值扬弃的方式,保持“守”与“变”之间的价值张力,推进“吐故”与“纳新”的价值生成。
第二,关于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价值哲学审思。基于价值关系的本质定位,二者是在价值主体与客体、价值目的与手段、价值旨归与实践等多维价值关系中,呈现出高度的价值契合性、共生性与融通性。
第三,关于人工智能嵌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价值本质规定。基于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性与前瞻性,价值嵌合是人工智能作为创新性的理论与方法、技术与载体,嵌入融合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体与载体、实践路径与效度评价。
第四,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发展的价值路径构建。在人工智能的技术应用与产业发展等领域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发挥着文化渗透默化、价值凝聚涵化、道德熏陶教化的价值引领功用,构建“贯通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的系统化教育路径。
3.研究内容方面
第一,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创新的策略构建研究。在人工智能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面,基于适用性、契合性与普及性的价值融入原则,深化研究算法、算力与算料的应用策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教育方面,基于“落细、落小、落实”的价值引领原则,深化研究人本性、安全性与透明性的价值引领策略。
第二,人工智能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协同创新研究。“人工智能+”是以价值嵌合的方式,融入学校教育、日常生活、基层治理等多维场域,发挥人工智能的创新驱动作用,深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体协同、载体延展与实践贯通。
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治理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完善,深化民事与刑事责任、隐私与产权保护、信息安全利用、追溯问责制度等方面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的治理功能完善,加强合理规制、风险防控、社会稳定、前瞻预防、舆论引导等治理功能研究。
第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伦理研究。在伦理规范构建方面,深化伦理多层次判断结构、人机协作伦理框架的价值引领研究;在伦理决策优化方面,深化人工智能产品研发、设计、生产与应用的系统化决策研究;在伦理风险应对方面,深化数据滥用、算法歧视、数字鸿沟、侵犯个人隐私等伦理风险应对研究。
第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的技术应用路径研究。在人工智能技术的价值锚定方面,深化安全性、可用性、互操作性、可追溯性的目标引领研究;在人工智能技术的价值匡正方面,加强人工智能发展的预测、研判和跟踪的过程匡正研究;在人工智能技术的价值评判方面,聚焦人工智能设计,产品和程序系统的复杂性、风险性、不确定性、解释性差等问题,深化人工智能评价反馈的动态机制研究。
四 研究意义
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创新研究,是基于理论与现实的呼应契合,深化该论题的相关学理研究,可以推进人工智能的创新发展,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与契合性。
(一)理论意义
该成果是以人工智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融合创新为研究焦点,基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分析框架,促进多学科之间研究视域的有机融通,有助于深化二者融合创新的学理阐释与理论发展。
1.有助于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学理研究
该成果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为学理基础,从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人民性的价值向度、“以文化人”的价值功用等方面,深化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研究、人类文明新形态研究,丰富拓深新时代马克思主义价值观、文化观等理论研究。该成果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新为落脚点,以此作为理论基点与纽带,在宏观层面推进思想政治教育文化范式与人学范式研究,在微观层面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在机理研究。
2.有助于深化人工智能的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研究
该成果是基于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研究视域,深化关于人工智能的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研究,深刻辨识与省察人工智能理论、方法与技术等本质要素,深入省察与剖析人工智能面临风险与挑战的本质归因,前瞻研判与锚定人工智能发展的未来趋向与应然图景,系统构建“人工智能+”融合创新机制与路径的学理基础。
3.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人工智能教育协同创新的学理研究
该成果是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基于价值观与技术观的本质要义,透视人的存在、人的本质与人的发展,切实深化“人之为人”的价值观教育、“目的与手段相统一”的技术观教育研究。该成果立足人工智能融入价值观教育的研究焦点,深化教育人工智能的学理研究,拓深人工智能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应用策略与方法、内容与手段、效能与评价等方面的理论基础。该成果立足人工智能教育的学理研究,切实加强人工智能教育的本质规定与目标指向、教育对象与策略、教育内容与方法等方面学理研究。
(二)现实意义
该成果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人工智能发展为现实关注焦点,在二者学理研究的基础上,增强二者融合创新路径的可行性与实效性。
1.有助于拓深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实践路径
该成果是基于系统观念的实践路径,拓深从宏观到中观,再至微观的强国建设路径。立足宏观层面的全局战略考量,基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本质要求,深化探究文化强国与科技强国的战略协同路径。立足中观层面的系统战略任务,推进“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的系统化路径,延展至“人工智能发展放在国家战略层面系统布局”的实践路径。该成果围绕微观层面的具体战略举措,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生活化、常态化与制度化实践,助力加强人工智能发展的风险防范、潜力发挥与协同发展。
2.有助于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创新性、针对性与实效性
该成果立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系统化路径,推进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系统化建设,深化价值引领的生活化、常态化与制度化实践。该成果立足“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的育人要求,秉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本质要义,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该成果“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顺应新时代的发展机遇与趋向,基于人工智能应用的技术创新、载体拓展与环境营造,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理念与内容、方法与策略、路径与手段等系统化创新。
3.有助于构建完善的人工智能教育策略与发展路径
该成果立足“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的战略任务,有力激发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创新活力,深化拓展人工智能理论、方法、技术、产品与应用等系统化教育路径。该成果围绕“加快培养聚集人工智能高端人才”的任务要求,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人工智能价值观与伦理观、法治观、技术观与劳动观等多维度引领作用,拓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工智能发展的系统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