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隐匿于世俗文本中的黑色精灵——黑人英语
在美国的社会结构中,与占统治地位的、主流的白人文化相比,黑人文化是附属的、受支配的和边缘性的。非裔美国黑人的先辈大多是来自非洲的奴隶,他们无法弃绝融入血液的非洲文化,又不得不在异文化的环境中求生存。在这样的生存境遇下,异文化的压力和传统文化的萦绕使他们必须面临生命延续、身份认同、持续抗争及文化传承等多重困境。这种独特的生存方式也决定了非裔美国黑人对世界的领悟、对个人体验的表述与主流社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而这种差异正是非裔美国黑人文学的特殊性。
由此,非裔黑人作家与批评家必须面对两种传统,即自己的非洲文化传统和西方文化传统。前者是其文化的源头,而后者是他们生存的现实。此时,他们就必须借助社会主流的语言形式,即英语,进行文学创作和批评实践。在西方文化背景中凸显自身有明显差异的文化传统和民俗风格,在英语的标准表述中突出自己的异质特点,从而以自身对世界的领悟和体验对其生存境况加以美学意义上的编码,在此基础上,探索并追问人类生存的意义。显然,这种差异性成为文化与文学丰富性的表征,同时也成为美国黑人文学、文论及小说理论最具影响力的方面。[1]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非裔美国黑人的先民是被迫来到新大陆的,他们对赋予其奴隶地位的语言符号系统存在根本的怀疑和抵触,但是,为了生存的需要,他们又不得不学习并以这一语言进行基本的言说。于是,他们在学习并运用这一语言的同时又对其进行改造,以抵制传统文化的丧失和自我身份的解构。随着黑人数量的增加、生活条件和经济条件的改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的逐渐提高,真正属于黑人的英语逐渐形成。这种借助白人标准英语发展起来的,又与标准英语大相径庭的“黑人土语”对非裔文化的延续和非裔美国黑人文学的生成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
“黑人性”(Blackness)是非裔美国黑人文学区别于其他族裔文学的重要标志,而体现“黑人性”最为直接的标志则为“黑人英语”。语言是思想和文化的载体,“人们可以通过语言这个中介去影响、左右、控制其意识、思维、价值观和世界观。每种文化都会形成自己的语言场,而每一个语言场都会形成一套独特的习俗、动机、价值观、伦理观和审美观”[2]。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语言学家认为,语言可以反映一个民族的价值体系,语言结构决定“使用这一语言的人们观察世界的态度和方式”[3]。福柯、巴赫金、伊格尔顿等人都对语言和权力、语言和知识之间的关系进行过思考和研究。社会语言学家格内瓦·斯密斯曼指出:“语言在观念、意识形态以及阶级关系的形成过程中起着控制性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意识形态和观念是对现实进行社会语言构建的产品。”[4]
作为界定民族属性的标志,语言和文学之间有着不可割裂的关系。文学是以语言为媒介的艺术,而语言又是民族文化最具本质意义的要素和载体,是用于传递文化信息的符号系统。斯蒂芬·亨德森认为:“文学是把经历用语言组织成优美的形式。”[5]在少数族裔文学领域内,为了凸显民族特点,传承和保存民族文化,不同种族的作家都在其创作中使用富有本民族特点的语言,非裔美国黑人作家也不例外。大多数的非裔美国黑人作家在创作中大量使用源自黑人民间的方言,即“黑人方言土语”(Black Vernacular),也被称作“黑人英语”(Black English)。近年来,学术界对非裔美国黑人文学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对黑人英语的研究也成为非裔美国黑人文学和非裔美国黑人文化研究的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