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贫困治理模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1],“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2]。在独具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战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十分关键。坚持党在脱贫行动中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政治体制优势,在扶贫攻坚战役中引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通过党委领导和政府组织,带动广泛的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到脱贫攻坚战中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贫困治理的基本思路,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制胜关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3]“五级书记抓扶贫”,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形成聚合效应,是全力推进扶贫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党政的作用越发凸显,脱贫不能光是经济基础上的脱贫,还要真正从智力和志向上脱贫。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脱贫攻坚模式,既能从外在给予贫困户经济、生活、教育、医疗等保障,更能从内在建立贫困户“自我脱贫”的能力和意识,实现精神脱贫。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脱贫攻坚战的基本原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4]。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贫困治理中,党是指引脱贫攻坚总战役的核心领导力量,各级政府紧紧围绕党的政策、方针和路线开展各项扶贫工作,有效引导广泛的市场和社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贫困治理能取得显著成效,从根本上实现脱贫致富的体制保障。
本章着重从“党委领导”和“政府负责”两方面阐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贫困治理模式在广安地区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