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查学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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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指引

陈某某等人诈骗案[2]

被告人陈某某纠集范某某、高某某、叶某某、熊某某等人结成诈骗团伙,群发“奔跑吧兄弟”等虚假中奖信息,诱骗收到信息者登录“钓鱼网站”填写个人信息认领奖品,后以兑奖需要交纳保证金、公证费、税款等为由,骗取被害人财物,再通过冒充律师、法院工作人员以被害人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或领取奖品构成违约为由,恐吓要求被害人交纳手续费,2016年6月至8月,共骗取被害人蔡某某等63人共计681310元,骗取其他被害人财物共计359812.21元。蔡某某得知受骗后,于2016年8月29日跳海自杀。陈某某还通过冒充综艺节目发送虚假中奖诈骗信息共计73万余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成电信诈骗犯罪团伙,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通过利用“钓鱼网站”链接、发送诈骗信息、拨打诈骗电话等手段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