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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债权人通过协议约定动产物权变动,但并未交付的,是否享有取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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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取回权制度,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该种制度背后的法理,一是“不得以别人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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