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土地整治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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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壮大阶段

2010年至今,属于壮大阶段,广西土地整治进入规模化建设阶段。自治区原国土资源厅承接了国家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任务,并提出了“整县推进”模式,土地整治项目由单个项目区建设转变为区域建设,发挥了土地整治建设农业生产基础的特性;项目建设模式开始由原国土部门单独承担向市县政府组织统筹发展,由市县政府提出申报区域性项目的意向,并负责区域性整治项目的总体建设任务,利用政府行政手段开展项目建设协调工作,市县各级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继续承担项目具体实施建设工作。广西在总结了崇左市龙州县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模式以外,提出了鼓励土地所有人自发开展归并零碎地块、实施土地平整和建设基础小型农业生产设施的土地整治“奖补结合”工作模式,形成了“先建后奖、以奖代补、以补促建”的以农民为建设主体的土地整治“奖补结合”制度,土地整治“奖补结合”制度是土地整治工作在项目建设以外的有益补充。

土地整治四个阶段的发展,历经了从单纯农田建设目标到总体农村发展目标,从单个项目规划设计到区域性农田发展规划,从原国土部门行业自建到政府统筹安排的建设模式的转变,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程序和模式日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