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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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人告示注381

埃德蒙德·胡塞尔:《逻辑研究》

第一部分:《纯粹逻辑学导引》,马克斯·尼迈耶出版社,哈勒/萨尔河畔,注3821900年,前言XII页,正文257页。

《纯粹逻辑学导引》构成《逻辑研究》的引论部分,它想为一种新的逻辑学观点和逻辑学探讨开辟道路。它试图指明,我们这个时代所极为崇尚的对逻辑学的心理学奠基,乃是建立在对各个本质不同的问题层次的混淆之上,建立在对这里所涉及的两门科学——经验心理学与纯粹逻辑学——所具有的特征与目的的原则错误的前设之基础上。在详尽的分析中,心理主义逻辑学所具有的认识论方面的欠缺,尤其是其怀疑论方面的欠缺将会得到揭示,并且同时也会证明,至此为止的逻辑学之所以具有不相应的探讨方式,之所以缺乏明晰性和理论严格性,其原因就在于它对最本质的基础和问题的误识。因此,在反对流行的心理主义的同时,《导引》试图重新复活,但也重新构建一门纯粹逻辑学的观念。它将导致对一门在理论上独立于所有心理学和事实科学的科学之界定,这门科学在其自然界限中也一同包含着整个纯粹几何学和流形论。它与作为方法论、作为科学认识工艺论的逻辑学——这门逻辑学的合法性当然没有受到怀疑——的关系被理解为与纯粹几何学和土地丈量术之间的关系相类似。逻辑工艺论的根本理论基础并不是在认识心理学之中——尽管它也受到考察——,而是在纯粹逻辑学之中。

这门纯粹逻辑学无非是一种对传统形式逻辑学的改造而已,或者也是对康德或赫巴特学派的纯粹逻辑学的改造。虽然作者将后一种尚未被忘却的努力看作是极具价值的前阶段,但他仍然坚信,这些努力在这门相关学科的目标与界限方面缺乏足够的清晰性;它们还在理论趋向和实践趋向之间、在心理学趋向和纯粹观念趋向之间踌躇徘徊。

纯粹逻辑学是观念规律和理论的科学系统,这些规律和理论纯粹建基于观念含义范畴的意义之中,也就是说,建基于基本概念之中,这些概念是所有科学的共有财富,因为它们以最一般的方式规定着那些使科学在客观方面得以成为科学的东西,即理论的统一性。在这个意义上,纯粹逻辑学是关于观念的“可能性条件”的科学,是关于科学一般的科学,或者,是关于理论观念的观念构成物的科学。

对纯粹逻辑学的充分澄清,亦即对这门逻辑学的本质概念和理论的澄清,对它与所有其他科学的关系以及对它如何制约所有其他科学的方式的澄清——这种澄清需要极为深入的现象学的(亦即纯粹描述的、非发生心理学的)和认识论的研究。人们可以说,这项在认识论上对逻辑学进行澄清的任务与批判地澄清思维和认识一般,即批判地澄清认识论本身的任务基本上是一致的。在本书第二部分中将会进行现象学的和认识论的单项研究,这些研究试图解决对逻辑学和逻辑思维之澄清的主要问题。

《导引》的文字在1899年11月底已经印出,由于偶然的情况而推迟了出版,第二部分已经付印并将在今年冬天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