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卫南局2015—2019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办文明〔2015〕1号)
为巩固和扩大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水平,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漳卫南局2015—2019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围绕局党委实现“三大转变”,建设“五大支撑系统”工作思路和任务,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努力实现业务水平、职工素质和单位形象的新提升,为我局水利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依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着眼全局、统筹安排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和重要保障,放到全局工作中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以精神文明建设新成果促进全局各项事业的新发展。
(二)坚持全面推进、协调发展的原则。践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将工作的着力点落实到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使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单位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环境建设协调发展,全面推进。
(三)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的原则。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各部门、各单位为实施主体,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并逐级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将精神文明建设各方面工作落到实处。
(四)坚持依靠群众、全员参与的原则。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工作路线,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广大职工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激发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吸收广大职工共同参与,使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和持久动力。
(五)坚持务实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总结文明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工作形式、手段和载体,推进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奋斗目标
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总体目标是: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升单位文化品位和整体形象,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向更宽的领域、更高的目标迈进,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我局文明单位创建目标是: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局机关力争在3~5年内跨入全国文明单位行列。未跨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的二级单位,2~3年内跨入海委系统文明单位行列,并力争在 3~5年内跨入省部级文明单位行列。
四、主要任务
(一)抓好学习型单位建设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部委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保证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和我局“实现三大转变、建设五大支撑系统”工作思路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督查制度、学习考核制度,进一步营造“崇学、励学、敦学、好学”的学习氛围;落实“人人学习、经常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机制,完善述学、评学、考学、督学和奖惩制度;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规范制度、业务知识、管理知识,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等知识的学习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读书月”“机关大讲堂”“道德讲堂”等常态化活动;通过“工作平台”建设、辅导讲座、专题调研等形式提高学习质量。
(二)搞好领导班子建设
以选好配好各级领导班子为基础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科学分工,协调配合。
以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重民生为主线加强作风建设。按照《漳卫南局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让职工群众满意,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不断完善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等形式,充分运用各种载体,筑牢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三)注重思想道德建设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加强世情、国情、党情教育和水利形势教育,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充分发挥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
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
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在全局系统内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形成一套完整的活动流程,以自己讲和专家讲相结合的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并作为一项长效化活动开展下去。
(四)积极推进文化建设
一是加强单位文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要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单位实际,打造人水和谐、拼搏进取、奋发向上的单位文化,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单位文化建设体系,努力营造浓厚的单位文化氛围。
二是大力加强水文化建设。深化水文化理论研究,丰富水文化建设载体,把文化元素融入到水利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提升水利工程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结合工程实际,搞好水文化节点建设,筹建运河文化博物馆,传承水文化,共建水和谐;因地制宜,充分挖掘、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努力打造集自然生态景观和水文化景观于一体的水利景观;搞好水利文学艺术创作,以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水文化。
三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和弘扬廉洁价值理念,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广泛开展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漳卫南局党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搞好廉政教育学习月活动,建设好机关和基层廉政文化阵地;积极推动廉政文化产品的创作和传播,大力开展网络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廉政文化氛围。
四是不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利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五一”健身月、乒乓球比赛等形式,使文体活动经常化、多样化;继续实施送温暖工程,通过帮扶、走访慰问、申请救助款等形式,关心职工、爱护职工,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以纪念传统节日、党的生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主题活动,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
(五)着力强化队伍建设
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紧紧抓住提高现有人才素质、培养和引进紧缺人才、加快培养青年人才三个环节,大力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学术交流、学术创新和学术考察,使人才队伍总量稳步增长,结构优化,层次提高。
改进干部培养机制。创新干部培训内容、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各级别干部文化素养;大力实施“231”人才工程,加快培养一批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积极组织水利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优秀技术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方法。
积极推进干部交流。有计划地从基层选调优秀干部充实到机关锻炼或任职、安排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到基层和一线挂职锻炼。积极响应干部援藏、援疆和扶贫等工作。
(六)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建设
积极推进文明单位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开展,局机关在保证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所有二级单位利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全部跨入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力争更多的二级或三级单位获得更高层次的文明单位称号。
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处室(单位)、做合格公务员(文明职工)”活动和评选“文明工地”“文明水文测站”“青年文明岗”等细胞活动,调动广大职工参与文明单位创建的积极性,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向纵深开展。
拓宽文明单位创建的渠道和载体,结合“学习先进典型”“结对共建”“单位文化建设”等活动的开展,深化创建内容和创建形式,做到立足岗位创建,结合实际创建,富有实效创建。
积极组织开展普及文明风尚、整治公共环境、维护社会秩序、捐资助学、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制定志愿服务年度计划,在全局范围内弘扬传统美德和时代主旋律,营造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的文化氛围。
(七)不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抓好法制学习。做好“六五”普法收尾工作,制定“七五”普法工作规划,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干部法制讲座,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做好专项督查工作,实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有关制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意见征询和反馈制度,拓宽信息沟通渠道,完善职工在重大问题上的参与机制,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强综合管理。强化工作措施,杜绝重大案件、重大责任事故、邪教非法活动和黄、赌、毒等严重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把坚持“安全发展”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原则,建立安全监督机构,完善安全监督规章制度,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月”和质量与安全专项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无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八)进一步搞好环境建设
立足单位实际,加强内部管理,保持内外环境清洁整齐;重视单位绿化、美化工作,不断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改善职工的办公与生活环境,打造花园式单位;积极搞好“职工小家”建设,力所能及地为职工提供休闲娱乐场所,陶冶职工情操,提升单位形象。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
(二)健全机构,强化队伍
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团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学习、交流和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打造素质高、能力强、能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
(三)明确职责,完善流程
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任务同步下达、措施同步到位、工作同步达标、考核同步进行、奖罚同步兑现;建立文明建设督办落实机制,对各单位的创建情况随时进行检查、督办,及时通报,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期完成。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网站、电子屏幕、板报、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及时总结和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五)完善机制,保障经费
加大精神文明建设人、财、物的投入,落实精神文明建设资金,保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所需各种设施逐年得到完善,保障思想道德教育和各种创建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