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县域视角下产城融合共生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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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关于产城融合研究内容的文献梳理

一 实现产城融合路径研究

国外对于实现产城融合路径研究,更多体现在城市发展与产业关联性的理论研究方面,以及产业对城市化、市郊化、反城市化不同城市化阶段产生的影响方面。亚当·斯密和马克思等古典经济学家主要是关注分工与城市化的关系,研究分工对城市化的影响。阿林·杨格(Young,1928)认为,产业的分工可以帮助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产生较好的互动关系,伴随着过程中的彼此强化,分工与专业化就可以带来较好的经济利益,为城市化进程提供资本积累。[5]当城市化进程的研究开始进入产业与城市互动的研究领域,在这个阶段产生的理论主要有韦伯(Weber)的工业区位论、佩鲁(Perroux)的 “极化”理论和布代维尔(Boudeville)的“里昂惕夫乘数效应”论。这些理论都从一个方面研究了城市化进程的演化规律和产业发展的匹配关系——城市化进程与产业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研究认为,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使主导产业形成集聚效应,包括工业集聚和商业集聚。20世纪60年代后,拉尼斯(Rannis)和费景翰(Fei)发表形成了二元经济结构理论[6],哈里斯(Harris)和托达罗(Todaro)[7]、凯利(Kelly)和威廉姆森(Williamson)[8]等研究了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二元经济结构模型,进而研究二元经济结构转型问题,从而实现经济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合理互动。产业的发展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主要动力,由于产业的集聚效应带动城市化进程,如穆罕默德(Mohamad,M.I.,2012)认为,在产业融合的促使下,原来产业之间清晰的边界发生收缩或消失,从而促进产业的增长,以此促进产业集聚与城市化的发展进程[9];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库兹涅茨通过对不同属性的产业影响城市化发展进行研究,间接指出了产业结构变动与城市化之间是相互作用并且需要协调发展的。事实上,产业结构演变正是推动城市化最关键的经济因素。

关于实现产城融合路径研究,国内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研究视角、研究对象以及研究背景。从实现产城融合发展路径研究具有普遍性、广泛性价值来看,李光辉(2014)通过对产城融合发展影响因素的分析,将产城融合发展路径的实现归纳为:注重“一个平台”、兼顾“两个主体”、实现“三个目标”、建设“四个系统”。展开来讲,产城融合发展就是要以产城融合型城区为平台,充分兼顾市场和政府两个主体,利用二者各自的优势去建设城市运营、城市功能、城市公共服务和城市要素四个系统,从而实现“产—城融合”“产—人融合”“人—城融合”,达到产、城、人三者融合发展的总体目标。[10]以具体产业园区为研究对象,欧阳东、李和平(2014)将产城融合定位为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共同的产物。认为产业园区产城融合发展路径要经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产业和城市分离;第二个阶段是产业和城市各自为政;第三个阶段是产业和城市实现边缘融合;第四个阶段是产业和城市融合。以中泰(崇左)产业园区产城融合为实例,提出新时期产业园区产城融合发展的具体规划策略。[11]对于我国现阶段的开发区而言,黄桦、张文霞和崔亚妮(2018)认为,对开发区来说,产业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城市是产业发展的载体,产城融合是新时代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12]同样是研究实现产城融合路径,在将研究范围缩小到以县域工业集中区为具体研究对象中,张沛、段瀚等(2016)从县域经济社会“二元”性典型特征着手,强调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要注重辐射效应,产业发展要突破园区边界,注重带动中小城镇与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形成生态、生产、生活一体化的产业与城乡融合空间。更进一步提出产业融合发展、区域协同一体、生态融合共生、多元管理共存的产城融合发展路径。[13]显然,对实现产城融合路径的某一特定对象的研究,给产城融合在实践层面提供了较为直观的理论指导。然而,产城融合实现路径研究不仅仅局限于某一特定的对象,它还有着更为宽泛的研究视角。以空间经济学为视角,孙建欣、林永新(2015)认为产城融合发展必然会导致土地价值损失,因此,通过消除负面外部性、加快产业升级、创造地价峰值的土地价值损失补偿方式,系统构建出产城融合发展路径。[14]

当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同社会经济背景下也有不同的产城融合路径研究。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于小玭(2015)认为,产城融合发展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结合山东省产城融合发展实例,提出实现产城融合的四大财政路径。[15]在相同的背景下,谢呈阳、胡汉辉和周海波(2016)则认为,产城融合的本质是产业、城市和人三者的融合。在分析出产业、城市和人三者的关系基础上,提出实现产城融合的作用路径。[16]然而,在新常态背景下,楚天骄(2015)则认为,新常态的出现给产城融合发展带来新的挑战,迎接这一挑战的唯一出路是制定差异化的产城融合发展路径,即提升城市中心区等级,加强新城区服务中心功能和人口集聚功能,优化开发区和大学城的城市功能、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完善人口导入区域的基础设施网络、社会治理功能、职住匹配条件和信息化管理系统。[17]

二 实现产城融合机制研究

国外对于产城融合机制研究起步较早,但仍然缺乏系统以及全面的研究,更多地集中于城市发展与产业发展的关系中。科罗诺斯(Koroneos,2012)等提出了可持续性的指标是衡量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他们将“有效能指标”应用在研究中,进一步突出产业发展对于环境的影响考察研究的重要性,反映了学术领域中对城市与产业之间可持续性的关注。[18]在此之前,国外很早就有学者对产业与城市机制进行考察研究,康世坦(Costanza,R.,1989)开展了城市稳定性测度研究,在研究中选取了城市的基础设施、产业的分工发展程度、城市与产业间的环境状况以及交通情况作为指标,在最后的研究成果中发现基础设施、产业、环境、交通等要素对产业与城市间的协同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19]在最近的研究中,柯蒂斯(Curtis J.,2004)通过对其选取的105个指标体系,加以特定的分析,给出了城市中不同指标体系中之间的关系非一致性较强的结论,由此得出还需要更深入地研究指标选取方法、建立指标体系机制,充分发挥各种作用来促使城市与产业的健康发展。[20] Jedwab,R.,Douglas,G.(2013)等提出了用城市化代表产业化的传统观点是错误的,其中人均收入与贸易出口类型将更多地作用于城市化与产业化之间的关系。不论在资源型城市或者是生产型城市,人均收入与城市化率之间是显著相关的。产业结构与城市化率之间的关系则受到国家是否依赖于资源贸易出口的影响,城市化率与GDP中的产业结构因素紧密相关,在一些资源出口型国家,尽管非农产业(制造业和第三产业)占比很低,但其城市化率却很高;而在非资源出口型国家,城市化率与产业结构因素的相关性就不那么明显。[21]

从最近几年来看,我国众多学者越来越热衷于实现产城融合机制研究,这对产城融合发展大有裨益。但是,怎样才能让这些理论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实践,则必须对研究实现产城融合机制的文献做出深刻理解、整合、剖析。在实现产城融合作用机制的研究中,刘欣英(2016)认为,产城融合是城市功能优化和产业发展协同共进与良性互动的动态过程。影响产城融合的四个要素分别是产业生产要素、城市化水平、经济实力及发展环境,四个要素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产城融合的作用机制,产城融合的作用机制又反作用于上述四大因素。[22]事实也充分证明,在实现产城融合的实践中,并不是某些单一因素产生的内在动力就能决定产城融合的实现。因此,在实现产城融合互动机制研究中,毛静(2016)认为,产城分离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影响经济均衡发展的重大隐患。[23]更进一步研究,从劳动力结构、城乡一体化两方面剖析产业结构与新型城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内在机制。当然,实现产城融合研究不仅仅停留在作用机制与互动机制上,它还涉及实现机制、运行机制、发展机制及实施机制,这是实现产城融合从理论层面向实践层面跨越的关键点。在产城融合实现机制研究中,于新东(2015)将“城市”和“产业”两大主体作为核心研究对象,交叉运用城市定位、产业选择、产城匹配、产业培育、产城协调、互动传导、相互牵引、演化发展、现代治理、评估考核、预警应急和长效保障等机制,构建起产城融合实现机制研究的基本框架。[24]在实现产城融合运行机制研究层面,殷德生、江海英(2014)在整合高校、园区与城区的创新资源时,强调产城融合运行要重视创新创业的基础作用,发挥知识与价值创造的纽带作用,注重以知识产业为主体的联动作用。[25]在实现产城融合发展机制研究中,陈露、余炜楷(2015)以广州科学城为例,通过对广州科学城产城融合发展阶段的有效划分,认为产城融合发展的内在机制包括交通优势、土地利用、生态条件、主导产业、配套设施和市场需求等因素。[26]在产城融合实施机制研究层面,王鹏鹏、贺清云(2016)以湖南省长沙市为例,认为加快产城融合发展建设步伐,对空间发展布局、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品质提升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意义深远。基于此研究,得出产城融合实施机制要注重多元化投入、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区域开放合作、人口人才集聚和产业培育发展等多元机制组合的结论。[27]在运营机制方面,闫二旺(2018)提出产城融合出现了政府开发、大型国有企业开发和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三种模式;在空间布局方面,产城融合不仅需要处理好中心城区与产业新城的衔接,还需要统筹协调产业新城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在制度创新方面,园区管理体制、户籍管理制度、社区文化体系以及环境治理体系同样都面临着挑战。[28]

总之,在实现产城融合众多机制研究中,只有将各种机制进行最优组合,才能不断为实现产城融合实践注入新的活力。然而,如何灵活地将这些机制运用到产城融合实践中,这就需要对实现产城融合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与创新。姚莲芳(2016)认为,产城融合是未来新城新区发展的重要方向,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是新城新区产城融合发展的重要保障。未来产城融合发展需要突破体制机制僵化问题,在管理、财政、投资、用地和人口等环节进行体制机制创新。[29]

三 实现产城融合政策研究

产城融合侧重于让市场发挥应有作用从而达到协同发展的目标,但也不能忽视政府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对这个概念的不同认识就会引出不同的发展思路与思考问题方式。帕帕耶奥尔尤(Papageorgiou,2000)认为,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如果市场失灵,那么不仅仅是外部性这个单一原因,还有城市的不可分割性与不可复制性的影响,因此对于城市的产业,政府应该适当加大力度对其进行监管,促使产业与城市的协调发展。[30]同时也有学者布鲁克纳(Brueckner,J. K.,2000)认为,在产业促使城市化进程中市场作用是有效的,如果政府不对城市与产业发展进行适当的监管,势必在后续发展中产生不良的结果。在民生领域,国外学者也有深入研究,如索斯尼斯(Thorsnes,2000)关心城市化具体进程中的住房问题,认为城市在发展阶段将会促使居住的发展,产业的集聚将带动区域的人口增长,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外部政府政策的推动来消化该住房问题,同时在产城协调发展中提高政府政策的作用,凸显出政策在城市、产业和居民间整体协调发展的重要性。[31]佩鲁(Perroux,1988)从城市发展的环境角度指出,政策的推出可以给产业集聚区内的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设施,能够有效地促进产业的发展。[32]

产城融合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仅关注实现产城融合的机制研究和路径研究还远远不够,因为无论实现产城融合机制研究,还是实现产城融合路径研究,二者最终归宿都是更好地指导产城融合实践,而有关实现产城融合的政策研究是影响产城融合实践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研究实现产城融合政策的学者也不在少数,当然,有关实现产城融合政策的研究方向和内容亦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在实现产城融合路径及政策选择研究方面,杨雪锋、未来(2015)认为,“产城融合”是产业空间和城市空间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亦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重要途径。[33]进一步研究,建设性提出产城融合政策应该从产业发展中培育城市功能和城市发展中优化产业结构两方面着手。政府作为产城融合发展政策引导者和支持者,实现产城融合路径离不开政府政策推动。吴海光(2013)认为,产城融合发展对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规范地方政府竞争行为,带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34]研究总结了德国鲁尔区、美国尔湾市等发达国家政府主导的产城融合发展经验,强调政府要以产业发展为核心,并且将其作为制定城市发展规划的依据。同时,政府要大力完善城市配套建设的产城融合发展思路和对策。同样是在政府推动产城融合政策研究中,李卫平(2015)则认为,产城融合要以产业、城市、居民为互动基点,从而构建起产业、城市、居民三者互动体系,政府政策需要重点关注产业向高级化转型、公共服务完善、城市生活品质提升、产城融合协调发展的促进四方面内容。[35]而同时刘亦师(2017)提到,埃比尼泽·霍华德早期提出的田园城市是城市规划思想的最早理论雏形,他认为城市不仅要为产业发展提供载体,还要注重生活环境的塑造,这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政府的引导。[36]

当然,在实现产城融合政策研究中,还有两个与之关联的政策研究方向不容忽视,即推动产城融合的财税政策和产城融合发展面临的土地政策。对于前者,杨晓妹、何辉(2013)从财税视角出发,研究如何通过完善财税政策来引导和推动产城互动融合发展,并给出相应的财税政策建议,即通过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完善财政分配驱动制度,制定差异化产业财税政策,健全公共服务财税供给体系。[37]关于后者,左学金(2014)着重讨论了土地利用制度对城市建设和产业园区布局的空间形态影响,最后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一是加快推进城镇化步伐;二是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三是要制定科学的土地管理办法。[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