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观念与哲学探索:一种系统主义哲学体系的建构与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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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自然哲学批判

从靶文的标题看,此文的关键词应当是“系统观念”“本体论”“价值论”和“科学说明”。无疑,这几个关键词中的任何一个单挑出来,都可立为一本书的题目,但把它们放在一起,给人的则是一种不协调和不平衡的感觉。科学说明作为一个哲学问题,何以能与本体论和价值论这两大哲学分支并列?本体论中当然可以引入系统观点,价值论中作此引进则不无勉强,而在科学说明中引进系统观念何以是可能的?其内在的逻辑又是什么?

读罢文中提纲挈领的第一章,我们似乎对作者的初衷已有所了然。首先,文章开宗明义的第一句就告诉我们,“本书的目的,是讨论一种引进系统观念和方法的本体论与价值哲学并对其相关的解释问题进行研究”。也就是说,作者之意图在于:①以系统的观念和方法为纲;②指向的是本体论和价值哲学;③即使涉及说明问题,也只是与本体论与价值哲学相关的。而在这一章的最后,更是以堂堂的“十四条”,明白清楚地提出了一个“引进系统观念的本体论和价值哲学的研究纲领”。从这“十四条”中,人们不难看出,张先生所真正瞩目的,实际上是一个“系统哲学的世界体系”;靶文不过是这一“长期的研究纲领”的牛刀小试,也不妨看作这一“系统哲学世界体系”的一个出场宣言。套用一句“文革”俗词,可谓“学子野心,昭然若揭”,是也。

既然是“体系制造”专业,显然就“非我族(科学哲学)类”,而应归于“自然哲学”门派,至少按照传统的门户渊源。当然,这里的分类绝无任何歧视或优劣评判,而纯属于一个事实判断:因为自然哲学的一个特征,就是倾向于以体系化的形态,去描绘自然界的图景。而自然哲学的另一个特征,至少自近代科学诞生以来,则总是倾向于立足或相关于一种具体的自然科学成就,来提供这种体系化的图景。这里用的两个“倾向于”,意在表明并非所有的自然哲学研究都必然具有这两个特征,而是说总体上看,自然哲学有这两种倾向。基于牛顿力学的机械自然观如此,基于热力学的唯能论如此,基于系统科学的拉兹洛的系统哲学同样如此。[1]

然而,毋庸置疑,自然哲学的这两个特征,或两种倾向之间是有着内在矛盾的。任何一种具体的自然科学成就,都有其确定的对象和界限,都是对于具体的物质结构、运动形式或相互作用规律的认识,其中即使综合程度很高,并且成功和辉煌如牛顿力学者,也不过是人类认识之银河和浩瀚自然之宇宙中的一个星座;纵然灿烂光辉,也只是人类认识和自然奥秘中的一个局部、一个剖面,给我们以“由一斑而窥全豹”的一种视野,而绝不是实在的全景或全貌。若是以此而概括上升为一种什么“观”、什么“论”或是什么“主义”(如机械主义、能量主义、“场”主义或是系统主义),去构造出认识整个自然界的世界图景,甚至于用以把握理解人类社会及其价值观念的理论体系,并自以为如此就“一揽子解决了全部哲学问题”,这实在是一种自然哲学,或者说黑格尔式的自然哲学的狂妄,并必然要面临这样一个难题:如此一种由(科学的)“点”到(哲学体系的)“面”的“扩展思维”是何以可能的?这一问题实际上蕴含着两点质疑:其一是这种“点”的可靠性问题;其二是这种“点”的普适性问题。前一点当然是科学问题,一个成功理论的“点”的实证性和完备性,在确定的范围内得到保障,而一个头脑清醒的科学家会在“得到保障”前更严谨地加上“迄今为止”的限定,即他会意识到这一理论并非“终极真理”;而后一点则恰恰成了一个哲学问题:当你以一种自然哲学的倾向,把一种科学成就上升为哲学原理,突破其原有的界限,而“扩展”到“面”,即扩展到各种结构、各种形式、各种作用,以至于各个领域时,你何以保证其可靠性,即原有的实证性和完备性仍然具有可传递性呢?你何以认定如此构造出来的体系能与“面”上的现实相符或至少相近,令人有起码的可信度,而不仅仅是概念演绎和游戏呢?记得是拉兹洛于1988年首次访华时,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作过一次关于他的“场哲学”或“场主义”的演讲。[2]在随后的提问和讨论中,我就提出过如下问题:如果说世间万物,包括物质和精神的东西都可还原为他所谓的中性的“场”,那么,这种“场”是否可以用物理的方法探测出来?他的回答是:不能。既然如此,那么,显然此“场”非彼“场”,它除了名称上套用了物理词语之外,与作为20世纪物理学重要成就的场论又有何关系?把它另冠以西方哲学史上源远流长的“逻各斯”,或是罗素“中立一元论”中的“要素”之名后,然后再“主义”一下,又会有什么区别?

正是在这里,暴露出了这种自然哲学倾向的最大弊病,这就是对于科学和哲学不加区分:一方面套用科学概念之名,另一方面却并不遵守科学的定义和界限;一方面明明是哲学家身份,另一方面却总愿越俎代庖,去干应当属于科学家的事。如果说在历史上,例如在18世纪、19世纪对科学和哲学的界限和任务还无清醒认识时,这种倾向或工作还是一种哲学家的“集体无意识”的话,那么,在现代科学哲学尤其是逻辑经验主义对此作了明确界定之后,再想“鸳梦重温”的人,就不能简单地归之于历史的惰性,而显然与个人的理论情趣或是癖好有关了。

与大多数当代自然哲学研究一样,科学哲学也是从科学出发,即所谓在“科学之后”的。而与自然哲学不同的是,科学哲学对于自己的哲学定位有着清醒的认识。它们或是以一般性的科学理论和活动为对象,探究与其相关的分界、评价、结构、说明、进化、革命、实在论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或是针对具体的物理学、生物学或心理学理论中的哲学问题,如时空,决定论与偶然性,或是心身关系等问题进行研究:其特征显然是以问题研究为取向的。在这个意义上,我常常把科学哲学称为定义在一个问题域中的学科。

这里,我们又一次遇到了问题与主义,或是与体系之争。科学哲学主张从问题出发,而自然哲学则着眼于体系。但不同于政治斗争,学术研究不是靠登高一呼,挥舞“主义”大旗,就可毕其功于一役、一统江湖的,而要靠扎实的研究和日积月累的功夫。吸取了黑格尔式自然哲学的教训,逻辑经验主义明确了这样一种立场,即对于自然,应由科学来描述和说明,哲学不应僭越;而关于科学中的问题,则由哲学来说。因此,哲学是关于自然的二阶理论。这种分工和区别,也正是科学哲学所追求的那种科学的态度,因为科学历来是立足于分类、定义域和界限的。而自然哲学的那种建立体系和说明一切的内在精神和冲动,必然驱使它要不断地去超越它所奉为圭臬的具体成就的内在限定,消弭理论、学科及事物之间的界限,从而把这一具体成就扩展且“主义(权且杜撰为ist-ing吧)”为普适原理,并以此来建构一种能说明一切的普适的自然观。这与其说是一种科学上的无知,认为手中的科学理论会是一种没有限制的普适真理,不如说是一种哲学上的狂妄,认为哲学家有能力把一种科学的成就提升且推广为一种广泛的体系。

话头收回,张先生的自然哲学体系,无疑是以系统科学为“点光源”而向外辐射的。但即使是像系统科学这样具有相当综合性和覆盖面的横断学科,也不可能突破其概念和学理上的限定,而适用于全部的领域。科学家们十分清楚:“一个解释一切的理论,等于什么也没有解释。”[3]而哲学家,至少是拉兹洛和靶文中的张先生这样的自然哲学家却忘了,当什么都是“场”的时候,“场”就什么也不是了。同样,当什么都成了系统时,系统也就失去了其质的规定性,无以区别于其他,从而也就等于什么也都不是系统了。无论如何,对像我的书房中的家具,同一个班级的学生(或更松散些,一个商场中的顾客),或是不同的伦理学观点所组成的“系统”,应用起那些“普遍的”系统规律或“观点”时,比起那些严格的“具有动态学联系的元素之内聚统一体”来,总是要让我们的“系统哲学家”们勉为其难的。而当像“自然界,宇宙”这样至大无外,没有边界,从而无法与外界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的对象也成了“就是一个系统”时,当夸克这种我们目前已确认其存在,但无法以有效手段探索其内在结构的存在,也因其存在而被认为是“具有动态学联系的元素之内聚统一体”且服从系统规律时(见靶文),我们实在是只能叹服“系统哲学家”们的“扩展思维”的想象力了。“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当“系统主义”的“扩展思维”拓展到意在用系统观点去建立体系并说明一切时,它也必然落入自然哲学倾向的固有陷阱:一方面,它要求它所赖以建立体系的“点”,即系统科学具有某种绝对性,因为“按照传统的要求,哲学体系是一定要以某种绝对真理来完成的”,从而封闭了自己的体系,宣告了真理的终结,另一方面,在它按此“绝对真理”所构造的“面”,即自然图景、社会图景、甚或是人类精神世界图景中,则只能“用理想的、幻想的联系来代替尚未知道的现实的联系,用臆想来补充缺少的事实,用纯粹的想象来填补现实的空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