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起的前夜:遥辇氏第三次部落联盟
唐玄宗开元十八年(730年),大贺氏(李氏)部落联盟解体后,契丹权臣可突于立屈列为首领。屈列来自遥辇氏,是耶律阿保机的血缘和皇权的始祖。契丹民族进入第三次部落联盟——遥辇氏时期,屈列即遥辇氏第一任联盟首领,后被辽朝追为“洼可汗”。
可突于、屈列的霸道和倒行逆施,自然得不到广大契丹百姓的拥戴,加上可突于军事强权,随意废立首领,还杀掉了中央政府册封的大贺氏(李氏)家族首领,自然引起众怒。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契丹蜀活部酋长(李)过折将可突于、洼可汗(屈列)杀死。过折源于大贺氏家族,原与可突于交好。
过折在第二年遣使入唐,被再次赐姓李,并拜松漠都督府都督。当年,担任契丹军事首领的可突于之余党——遥辇氏的涅里(也叫雅里、尼里),将李过折杀死,强力推举遥辇氏本族的迪辇祖里为首领,号“阻午可汗”,是洼可汗之后契丹人的第二任可汗,也是遥辇氏部落联盟的第二任首领。尽管可突于曾长期执掌契丹,但他并未做过形式上的联盟盟主。
阻午可汗、涅里的后人后来叫迭剌氏家族,是耶律氏的祖先。阻午可汗属下的契丹,被多次打击后,由初唐时的八部锐减至五部。好在有同出于遥辇氏的涅里大力相助,契丹人开始整顿内务、发展经济,在大唐乱局和强邻夹缝中寻求民族重建。整顿后的遥辇氏八部为迭剌、乙室、品、楮特、乌隗、突吕不、涅剌、突举。
遥辇氏依然保留着大贺氏联盟的某些权力产生方式,即原始民主体系的首领产生方式的残余。在过往军事斗争和生产力发展中,联盟中逐渐形成了贵族阶层。这些贵族的地位,在大贺氏联盟与中央政权的交往中,隶属于突厥,以及遥辇氏归附于回纥等时段中得以强化和深化,人们已经习惯于各部落首领从这些贵族家族中产生。尽管联盟首领依然由各部落共同推举产生,但经过几百年封建制的洗礼,大家也接受主要从某一家族产生的情形。比如第二次部落联盟首领,自李窟哥以后七任均出自大贺氏家族;第三次部落联盟首领,自洼可汗之后九任均出自遥辇氏家族。
但是,历史和时代影响给契丹人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主要变化有三方面。其一,阻午可汗时首创了被称为“柴册礼”的即位仪式,使契丹首领继任有了礼仪、制度、秩序的规范,从而也巩固了可汗的统治地位。其二,遥辇氏在契丹历史上首次开始使用北方少数民族政治体系中常见的“可汗”称谓并予以固化,标志着民族自信心、民族自决步入了新阶段。其三,遥辇氏首次专门设立了军事首领官职,即模仿突厥“俟斤”而设的“夷离堇”,是为民族的军事首长。
夷离堇的权力很大,可谓“一人(可汗)之下万人之上”,不仅可以决定军事征伐,而且掌握了类似法院院长那样的裁决权力。被涅里推举为首领的阻午可汗,便将联盟军事大权交给了涅里。《辽史·刑法志(上)》载:“阻午(可汗)知宗室雅里之贤,命为夷离堇以掌刑辟。”
换句话说,谁担任了夷离堇,谁就实际控制了契丹。耶律氏祖先——迭剌部首领,在遥辇氏后期担任夷离堇,为阿保机的兴起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唐玄宗天宝四年(745年),阻午可汗上表朝廷称臣,唐再次赐姓、赐公主给可汗并拜官,但是安禄山的邀功与贪婪导致阻午可汗杀唐公主、叛唐,后被安禄山残酷镇压。遥辇氏不得不向回纥(788年,回纥上表唐廷请改名)汗国称臣寻求保护。
从安史之乱前被安禄山镇压,到840年回纥汗国被黠戛斯人所灭的80余年时间里,契丹一直被回纥控制,接受官职册封,定期缴纳贡奉,回纥还派专人在契丹“驻场监管”。当回纥和中原关系微妙之时,居于中间的契丹人还负责担任对唐军的“侦查工作”。
为了生存,遥辇氏联盟也只能委曲求全,谁的势力强大就寻求谁的保护,因为无论人口、经济、军事力量,契丹与这些强邻都无法等量齐观,采取现实策略是最佳选择。
游牧民族固然能征善战,有自己的生存之道,但是其天然缺陷在与中原地区相比时就会一览无余。比如,维持族民基本生存的粮食,游牧民族就必须全部或大部分从中原获得,游牧民族越发展,越对粮食的需求就越迫切。中原发达的手工业、商业所能提供的奢侈品、日用品、生产工具乃至比较先进的武器装备,都是游牧民族所无法拥有的。因而游牧民族长期侵扰中原,固然在政治、文化和文明上具有“向先进看齐”的意识形态,但生存压力同样是游牧民族希图占据农耕地区的重要因素。
契丹当然也不例外。虽然它不具备突厥、回纥那些“巨无霸”民族的军事力量,但是依然不断采取军事手段从中原攫取财富。只是从大贺氏到遥辇氏一次次败在更为强大的唐朝脚下,他们不得不一次次转而归附北方的游牧民族,内心深处也一定是无奈的。
所以,一旦有机会,契丹人必然会抓住中原的援助之手。在遥辇氏时代,契丹避开回纥汗国,不断遣使前往长安,以很小的代价(诸如马匹、皮革等)换来大唐无数的资金、绸缎、布匹等财富。当然,这个时期的契丹,尚没有一丝入主中原的野心和实力。归属回纥的契丹,有了相对平稳的发展机遇。唐朝为内忧外患困扰,无暇关注这个弱小民族;回纥同为游牧民族,满足于契丹的归顺即可,也没想捞到更多“油水”。
国家机制的雏形在遥辇氏慢慢显现了,弱小且极易受到攻击的契丹人,不仅需要向强邻示弱或求助,更需要内部治理结构尽快由松散转向集中和凝聚,而要做到这一点,必然要有清晰的管制体系。
阻午可汗时期,就“始立制度,置官属”(《辽史·太祖纪》),契丹人把中原、突厥汗国、回纥汗国先进的统治经验和治理结构照搬到本部。大贺氏、遥辇氏的长期执政,尽管没有达到汉人或先进游牧民族父子传承的权力继承制度,但数代领袖出自同一家族或部落,强化了百姓对贵族、对权力、对特定阶层的认知,阶级分化已经初步实现。联盟权力在一个家族的集中,必然带来财富的同向积聚,贵族和统治阶层实力显著增强,对秩序和制度的要求逐渐显现,各类标志着国家雏形的封建官职从无到有,逐步完善。
遥辇氏八部中的迭剌部,通过世袭不断累积权力和财富,从而对权力集中和权力分散辩证关系的要求更加迫切,于是在初始的夷离堇职务下,又分化出单独处理刑讼的“决狱官”。在后期夷离堇权力进一步扩张中,在遥辇氏—涅里—耶律家族的撺掇下,出现了“于越”官职,地位凌驾于夷离堇之上,握有军政实权,可汗遂形同虚设。当然,这种权力斗争,主要是在“泛”可汗家族内部进行的,是一个家族在不断繁衍、子孙众多后,个别强势小家族为追求局部权益所必然采取的手段。
遥辇氏部落联盟在中唐、晚唐时期,各方面的发展远远超过大贺氏联盟时期。一个在中国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民族,及其领袖耶律家族,就如“鲤鱼跳龙门”一样,注定要金光闪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