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诗文选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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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1],世隶耕[2]。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3],忽啼求之。父异焉[4],借旁近与之[5]。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6],传一乡秀才观之[7]。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8],稍稍宾客其父[9],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10],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11],不使学。

予闻之也久。明道中[12],从先人还家[13],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14]。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15]。”

王子曰[16]:“仲永之通悟[17],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18]。卒之为众人[19],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20]。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21]?”


[1]金溪:今江西金溪县。

[2]世隶耕:世代务农。隶,属于。

[3]书具: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

[4]异:惊奇。

[5]旁近:邻居。

[6]收族:团结宗族乡亲。族,指同族的人。

[7]秀才:这里指一般学识优秀的读书人。

[8]邑人:同乡人。

[9]宾客:这里作动词讲,即请作客。

[10]利其然:贪图这样。

[11]扳:领。环谒:四处拜访。

[12]明道:宋仁宗的年号(1032—1033)。

[13]先人:指作者死去的父亲王益。明道二年(1033),王安石的祖父在临川去世,他随父亲回临川服丧。

[14]称:符合,相当。

[15]泯然:消失的样子。

[16]王子:王安石自称。子是古代男子的美称,后来文人常喜欢用以自称。

[17]通悟:通达聪慧。

[18]材人:有贤才的人。

[19]卒:最后。

[20]受于人者:指接受教育。不至:指教育不够。

[21]“不受”二句:意谓缺乏天赋的人,如果不接受教育,还比不上普通的人。得,能。


庆历三年(1043),王安石在金溪舅父家得悉乡民方仲永的情况,有所感触,写了这篇文章。

本文通过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生动地说明了后天的教育对于人才成长的决定性作用。天资聪颖的方仲永,幼年“指物作诗立就”,后来却不接受教育,放弃了学习,结果一事无成。资质颖悟的神童尚且如此,对于天赋平平的人来说,学习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的了。文中强调了人的知识和才能是后天才有的,反映了作者在认识论上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

本文的前两段简要地叙述了方仲永从“神童”演变至平庸之人的故事;后一段在前文叙事的基础上发表议论,指出了作文的主旨,也就是全文的中心。文章寓理于事,因事言理,前后对比,先扬后抑,叙事和议论相结合,言简而意深,显示出王安石的散文在青年时期就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