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古文运动通论(精装):孙昌武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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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是作为“骈文”的对立物出现的。“古文运动”的目标就是否定并取代骈文。但在它的发展中,却汲取了骈文取得的艺术成果。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骈文的繁荣,就没有“古文运动”的巨大成就。

骈文在表现形式上有三个特征:讲求对偶声韵、大量使用事典和多用华辞丽藻。这三者本来都是汉语文固有的修辞手段和表现技巧。汉语单音节语言,绝大多数文字是形、音、义统一在一个形体里,便于组织整齐、排偶的句式;汉语语音有轻重抑扬和音韵变化,可以利用“浮声”“切响”和押韵来造成行文的声韵美;汉语文学具有悠久的传统,积累起大量事典和辞藻。吴可曾指出,《尚书》文法“其文多整,后世偶句盖起于此”(《荆溪林下偶谈》卷四);阮元说《易经》“《文言》数百字,几于句句用韵……抑且多用偶”(《文言说》,《揅经室三集》卷二),他统计两篇《文言》之中,偶句凡四十有八,韵语凡三十有五;近人马叙伦更指出:“秦、汉以上,文无骈、散之分。《书》之二《典》,《易》之十《传》,佶屈聱牙之中,有妃黄俪白之句……左氏内、外《传》即骈、散兼布矣。广搜周、秦诸子及两汉词赋,盖莫不然。”(《读书小记》卷一)东汉以降,行文逐渐骈偶化,句式由大体整齐、骈散间杂,发展到“骈四俪六”;声韵则由一般地照顾高下抑扬,发展到讲究“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沈约《宋书》卷六七《谢灵运传论》);再加上行文综辑词采,举事类义,从而形成了严重程式化的骈文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原来的积极的表现手段变成了表现上的桎梏;对形式的追求流为形式主义。结果,那种高度唯美的骈文往往最适宜于表现空洞、颓废的内容,主要成了门阀士族及其知识分子寄托精神、炫耀才情的工具。

但是,尽管骈文具有这样严重的形式主义、唯美主义的倾向,却不能完全否定它在艺术上的成就和它在散文发展史上的地位。骈文是中国散文某些表现手段的畸形发展的产物,因而它终究取得了艺术形式的某些进展;再则,骈文中也不乏有一定思想意义、艺术上又十分精美的篇章。

从散文发展历史看,首先,骈文在形象描绘上大大进步了,而形象性正是文学这一特殊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之一。先秦诸子散文主要是辨理论事;《左》《国》《史》《汉》等史传散文则能比较充分地述事记人,在刻画人物、描写场面上取得了相当高的成就;而大力“铺采摛文,体物写志”(刘勰《文心雕龙·诠赋》)的,则是屈、宋开拓的辞赋文学。宋汪藻认为“左氏传《春秋》,屈原作《离骚》,始以文自成为一家”(《鲍吏部集序》,《浮溪集》卷一七)。王应麟《困学纪闻》曾引述这一观点。章学诚也说:“《国策》、《骚》、赋,乃后世辞章之祖也。”(《文史通义》外篇卷三《答大儿贻选问》)这都指出了辞赋在文学发展史上的意义。如司马相如的《子虚》《上林》、扬雄《甘泉》、班固《两都》等著名大赋,对苑囿、宫室、都邑等进行了多侧面的描摹刻画。尽管它们内容上“讽一劝百”,思想价值很有限,艺术上“雕虫篆刻”,也有很大缺陷,但在文学形象的创造上却提供了不少新东西。辞赋可以说是一种诗体散文,它对骈文的形成影响很大。骈文从辞赋那里汲取了铺陈描写和组织语言的技巧,后来的“古文”家们在这些方面又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章学诚就曾指出过,“古文”家们记山川游宴,取法“郦氏注《水》”,而记“山川景物,刻画追摩,流连光景,宛与辞赋相近”(《文史通义》补遗《评沈梅村古文》)。实际上,骈文描绘形象的技巧,影响绝非仅止于后来记述山川景物的文章。

其次,六朝骈文中比较充分地反映出自觉的审美意识。在古代经、传、子、史散文中,表现内容还不是作为独立的审美对象存在的。只有到了魏、晋以后,文学与著述分途,文学的审美意义才更被人们所重视和强调。谢灵运所谓“良辰、美景、赏心、乐事”(《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八首序》,《全宋诗》卷三),正是这种自觉的审美观念的流露。六朝人所赞赏的美,常常是在歪曲的形式中表现出来,又有它独特的社会内容,但那种在反映现实中发展起来的对于美的追求,对于文学却是有意义的。具有一定美感是文学形象的特征,审美价值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作品的艺术水平。从这个角度看,骈文往往更直接、更明晰地表现出对于艺术美的追求。例如六朝骈文那些写到自然景物的篇章,像鲍照《登大雷岸与妹书》,吴均《与朱元思书》等,很注重表现山川风景的样态、色彩、生机,努力创造出完美和谐的意境,抒写出人们对自然的赞赏,诱发出人们内心的审美意识。在先秦文章如《庄子》里,也有自然景物描写,但它们主要是起背景或比拟作用,自然景物不是作者所要表现的中心。六朝骈文中的这种强烈的审美自觉,对后来的“古文”的影响也甚为重大。

第三,六朝骈文还积累起许多有价值的艺术表现方面的经验。骈文有严重的形式主义倾向,要害在它的形式脱离了内容,使形式程式化、绝对化了;而不在艺术形式和艺术技巧本身。所以我们批判骈文的形式主义倾向,却不可否定它在艺术形式上取得的成果。绝对的“骈四俪六”固然成了一种表现上的桎梏,但骈文又把偶对技巧发展到极精细的程度。唐人写“古文”,并不废偶俪之语,骈散间行是许多“古文”名篇的表现上的特点。同样,在讲究声韵、使用事典和词藻上,骈文也给后代留下不少可资借鉴的经验。

由此可见,不能抹煞骈文在中国散文发展史上的意义和作用。对于“八代之衰”的说法,应有所分析。无论是“古文”还是骈文,都是中国散文发展长河的一部分。从更广阔的视野看,二者在发展中都有起伏、有曲折,以至走入歧途,但它们又都遵循着散文发展的客观规律,互相斗争、互相滋养,造成了中国散文的独特面貌和辉煌成就。当然,对二者及其具体作家、作品的价值的估价,可以有高低上下之不同。这也是作为本书论述前提的一个基本观点。

以下,即拟依照历史发展脉络,对唐代“古文运动”及其主要作家、作品给以概要的描述和粗略的分析。


(1) 本书使用“散文”一语,一般是指与诗歌、小说、戏曲等并称的一种文学样式,不是指与骈文相对待的散体单行的文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