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你问我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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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培训基地为学员提供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中,培训基地需要为学员提供相关的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一)人事保障

单位委派到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含本单位、外单位)的学员,其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不变。以社会人形式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人事关系挂靠培训基地,且依法参加并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由培训基地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缴金比例和资金来源缴纳企业年金,并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其工资奖金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参照所在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水平发放。[1][2]

(二)经费保障

关于单位委派的、面向社会招生的以及具有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的经费保障措施已在“国家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经费保障政策是什么?”中回答。另外,各培训基地及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工作条件及相应费用,如发放培训学员值班费、餐费补贴、住宿补贴或提供免费住宿,部分医院发放交通补贴或绩效奖金。因个人原因延长培训或重复培训的费用,由培训对象承担。

(三)执业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培训对象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由所在培训基地协助报名与资格审核。在其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以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的试用期医学毕业生进行管理。[3]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是培训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同时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已经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并执业注册的执业医师,经过培训基地同意,可以在轮转科室参加培训的业务范围内,独立出具诊断报告,独立书写病历和独立开具处方”。[4]在实际执行中,培训基地都应加强考核,强调在上级医生监督下,住院医师独立行使相应的医疗权限。部分省市规定: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培训对象因两次执业医师考试未通过、培训考核不合格需要延长培训期限的,须由本人申请,培训医院同意。延长期内签订培训协议,不再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不再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原则上顺延期限不超过3年。单位人培训结束后按照协议办理离开培训基地手续,培训基地不得留用。培训学员的培训年限计入个人档案,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聘与同年资医师同等对待。

(四)其他

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相关的咨询和支持服务,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衔接问题,根据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临床医师,可授予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要求,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基地要为相关政策提供咨询服务,如果条件许可,可帮助协调相关医学院校研究生学位相关事宜。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EB/OL].(2013-12-31)[2018-05-31].http://www.nhfpc.gov.cn/qjjys/s3593/201401/032c8cdf2eb64a369cca4f9b76e8b059.shtml.

[2]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劳动人事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计人事[2016]38号)[EB/OL].(2014-01-22)[2018-05-31].http://www.wsjsw.gov.cn/wsj/n429/n432/n1487/n1500/u1ai138056.html.

[3]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卫科教发〔2008〕45号)[EB/OL].(2008-08-18)[2018-05-31].http://www.nhfpc.gov.cn/zwgk/wtwj/201304/a9eb0f74bacc4177b8d3d75daa70affd.shtml.

[4]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独立执业问题的批复(国卫医函[2014]173号)[EB/OL].(2014-05-23)[2018-05-31].http://www.nhfpc.gov.cn/yzygj/s3578/201501/59cb6f6d1f774dccae89fb0c853b5b01.shtml.

(阮恒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