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经济可行性
大数据之所以能提升社会生产效益,其本质是提升人类生产活动的准确性,减少了相关的浪费。鄂维南院士曾经指出:“大数据本身并不能带来直接效益,它不能吃也不能穿,但它可以消除浪费。”
任何一个技术要获得大规模社会应用,产生社会效益,有两个前提,其一是技术可行性,其二是经济可行性。对于大数据技术来说,也不例外,需要在满足这两个可行性的前提下获得大规模社会应用。
2014年Gartner发布的HypeCycle曲线中,大数据技术处于炒作顶点之后的衰退期。从HypeCycle曲线来看,越过炒作顶点处于衰退的技术,一般处于已经满足技术可行性,但在大的范围内,尚未满足经济可行性的状态。所以,对于具体的大数据建设项目,技术可行性很可能可以满足,其不是考虑的关键点,而需要考虑的关键点是经济可行性。
大数据项目的建设模式是,采用一个大数据平台,然后在平台上叠加多个应用。但大数据平台本身并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所有的经济效益都需要靠相应的应用与经营来体现。所以,在项目规划初期,就需要重点考虑大数据平台上所构建的业务,并考虑相应的商务模式,以最终实现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对于大数据项目的效益点(或赢利点),如图3-1所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效益点A为“系统轻载”,对于需要存储大量历史数据的企业来说,在生产系统存储历史数据,不仅会代价高昂,而且会影响生产系统的稳定性。所以效益点A是一种“接近于本能的刚需”,例如,银行/证券等企业仅仅将历史交易查询系统迁移到大数据平台中,就可以极大地减轻生产系统的负载,提升生产系统的稳定性。
效益点B为“闭环应用”,大数据平台通过收集生产系统产生的业务过程数据,以及对业务数据进行建模,对当前生产系统提出改进建议与分析报告,去除或改进现有系统中不合理的环节,提高系统生产效率,降低成本。例如,通过收集无线网络的网络覆盖相关的信息,可以对现网的网规网优工作进行指导,与传统依靠路测进行网规网优的模式相比,无论是资金成本还是时间成本,都将急剧降低。再例如,电子商务的推荐系统,通过电子商务网站产生的数据,分析用户的属性与标签,形成推荐结果后反馈给电子商务网站,以促进更多的电子商务销售,形成闭环反馈。
效益点C为“开环应用”,主要是通过第三方实现数据变现,例如,利用电信运营商的数据进行道路规划、人流量密集度预测,或通过数据的经营与交换产生相应的收益。由于开环应用较难形成稳定的收入,数据产生的最终价值由于缺少反馈也较难衡量,较难形成相应的闭环。
在项目的建设初期,效益点A与效益点B业务目标也较容易聚焦,较容易形成经济效益;效益点C虽然在项目初期较难形成经济效益,但与效益点A/B相比,在远期将能够带来更多的收益。所以,在大数据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在哪个阶段建设哪个类别的业务,建设顺序将至关重要,甚至可以决定整个大数据建设项目的成败。
一般来说,项目建设的初期,可以考虑先选择较易产生经济效益的闭环应用进行建设,使项目形成经济上的自我造血功能,然后再依托所积累的数据,进行开环应用的拓展。这样的建设顺序,将有助于提升项目成功的概率。
图3-1 大数据效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