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
1.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不断增加。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压力加剧等各种原因,目前社会上精神病患者比例逐年上升。据最新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我国精神疾病总患病率达到15%,大约有1.73亿成年人患有某种精神疾病或者存在精神障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1600万人以上。据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中心近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本市精神疾病的患病率已达16.39‰,且每年都以0.3‰的累计增加,心理障碍的发病率也已超过5‰,精神疾病正在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2.狱内精神病犯比率呈上升趋势。精神病人犯罪的案件在近些年来日益增多,且犯案性质普遍比较残忍,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也往往非常恶劣。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由于部分罪犯存在精神障碍,加之本人心理调适能力较差,在监禁环境下,患上精神疾病的人数也不断增加。从监狱收押精神病犯情况来看,从2007年8月至2009年8月的两年时间里,南汇监狱共计收押精神病犯105余人(其中32人已刑释、保外离监),期间从2007年成立初的37人到2008年的65人,上升了75.7%,直至目前的73人,上升了12.3%,呈逐年增加趋势,越来越多的精神病犯给监管安全和日常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3.对精神病人犯罪缺乏系统研究。精神疾病引发的犯罪,诸如杀人、伤害、损毁、纵火等,时有所闻。可是,除了重大犯罪事件可能引起一阵热闹的讨论之外,事过境迁总又归于沉寂。刑法对于精神病病人的对应规定相对简单,国内对于精神病犯罪的原因、特点等研究也甚少,很多研究倾向于将原因简单地归结于个人、家庭等因素,缺乏全面性和科学性。对罪犯犯罪系统进行研究,能够有益于加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预防防止犯罪。目前,学术界对于罪犯犯罪的原因、规律、对策等系统研究很多,但一般都是以正常罪犯为对象,也有不少是针对未成年犯和女性犯罪的研究,但对于老病残罪犯的研究甚少,而专门针对精神病人犯罪和改造方面的研究更是凤毛麟角。因此,加强对精神病人犯罪和改造的研究,对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精神病犯服刑改造缺乏有效管理模式。根据罪犯分类管理的要求,目前全国各监狱系统的精神病犯都逐渐由以前分散关押模式转为集中关押,精神病犯作为罪犯中非常特殊的群体,对他们的改造和管理与一般罪犯有着较大的不同。随着监狱收押精神病犯人数的不断增加,监狱方面所承受的压力也不断加大,然而目前法律法规和制度对于精神病犯的管理以及刑罚的执行等方面的规定甚少,在实际对精神病犯管理改造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精神病犯执法行为上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不利于对精神病犯的改造。因此,加大对精神病犯管理和刑罚执行等相关方面的研究,系统的分析问题并能制定相应规定和制度,将有助于对精神病犯进行更有效的管理和改造,维护监管安全,促进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上精神病患者的人数增加,精神病人犯罪的比例升高,监狱收押精神病犯的数量增多,监管安全和改造压力不断增加。目前,上海监狱系统建立老病残犯监狱,对精神病犯进行集中关押,因此对这一特殊犯罪群体进行研究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