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政策一问一答(201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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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特色小镇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制订特色小镇创建方案

各旗县(市、区)要优先从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示范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中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经济基础好、产业特色明显、资源丰富独特、开发潜力大的建制镇,制订特色小镇创建方案,高起点谋划特色小镇发展,确保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统筹衔接,找准特点,明确定位,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商业运行模式。要制订量化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投资计划,包括建设主体、建设项目、形象进度等,实施项目化管理。

(2)培育特色产业

以独特的产业定位为核心,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特征的产业体系。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注重产业融合、项目组合、资源整合。加快培育特色产业项目,立足实际,合理布局建设符合规划和环保要求、吸纳就业性强、可带动城镇发展的休闲旅游度假养老服务性项目,逐步提高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镇经济增加值的比重。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工业、农业、牧业、林业、旅游、物流、商贸、口岸、文化等产业,打造各具特色的工业重镇、农业重镇、牧业重镇、商贸重镇、旅游旺镇和历史文化名镇等。拉长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产业规模做大、结构优化,鼓励民间投资,结合引进大企业大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强化产业支撑。

(3)突出打造特色景观

按照“一镇一特色,一镇一风情”的思路,统筹做好小城镇发展规划。在完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和修编的基础上,提高详细规划的覆盖率,着力提高项目设计水平,形成鲜明的建筑风格、景观设施和人文环境,积极营造绿色、洁净、舒适的和谐发展格局。要重点抓好镇区主要出入口、主干道沿线、规模大的安置房小区、商贸街区、中心广场、园林景观项目等重点地段和节点地区的城市设计,积极开展外部空间和形体环境设计。以改善居民生产、生活质量为重心,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合理配置、集约利用。

(4)加强生态保护

依托乡村田园风光,以打造生态宜居为核心,强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打造生态优良、清洁舒适、风貌优美的宜居小镇。要切实增强节能减排能力,大力开展绿色生态设施建设。在污水和垃圾处理等方面采用无害化、低耗能、低成本技术。在新建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大力推广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绿色集成节能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