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 自利性业绩归因理论
2.2.1 自利性业绩归因倾向的提出
由于本研究项目是以自利性业绩归因为主题,因此,尽管自利性业绩归因理论包含在归因认知论和归因效果论之中,但为了能够强调和细化该理论的主要内容,特将其单列为一个大标题。
1971年,韦纳(Weiner)第一次提出自利性业绩归因理论:人们倾向于把积极的行为结果(成功)归因于个人因素,如自身的能力和努力;而把消极的行为结果(失败)归因于个人无法控制的外部环境因素。
2.2.2 自利性业绩归因的限制性因素
在归因情境中,除了促使利己主义归因倾向产生的原因外,同时还可能存在抑制自利性业绩归因行为产生的动因。在这种抑制性动因的作用下,自利性业绩归因不能无限制地加强,它会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制约,过度的自利性归因不仅不能得到认同,反而可能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不少研究者指出,自利性业绩归因行为是否会产生依赖于归因者关于利益和风险的权衡。人是有理性的信息加工者,不仅有维护或增强自我价值的需要,而且能够预计到自己归因的后果。因此,一个人即便认为一种行为结果对自己十分重要,而且很想对其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归因,也会考虑和权衡做出这种归因是否合乎常理,能否为自己或他人所接受。如果利己归因难以被自己或他人所接受或认同,那么不管这种归因多么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形象或增加自己的价值,他也不会做出或者只会较少地做出这种归因。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限制利己主义归因倾向的产生:
(1)候选原因的“合理性”权衡。正如归因理论的创始人海德所指出的,作为朴素科学家的普通人有一种使其做出的归因“合理化”的倾向,只有看起来似乎合理的原因才会被个人所接受。这就是说,人不仅是“利己”的,而且是“理智”的,前者使人倾向于做出符合自己需要和愿望的利己归因,后者使人倾向于做出尽可能符合客观实际的归因。因此,面对一种行为结果,一个人在对其进行归因时必然要在自己的利己需要和它的合理性之间做出权衡,最终决定做出什么样的归因。一般来说,人们不会做出虽然有利于自己,但连自己都不会相信的归因。Snyder, Stephan and Rosenfield(1986)研究表明,只有当一种行为结果的原因模棱两可、难以判定时,人们才会做出利己归因;而当一种行为结果很显然是由于某种不利于自己的原因造成时,人们不会无视客观情况而勉强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归因。
(2)被他人否定的可能性权衡。即便一个人有足够的理由进行利己主义归因或自我吹嘘,但如果预计他的归因很有可能遭到别人的否定或不被别人认同,那么他在进行归因时也会有所顾忌。一个人不仅要使自己做出的归因在自己看来是合理的,而且希望在别人看来也是合理的,因此,一个人在做出利己归因时必然会考虑别人会如何看待这种归因,如果他认为别人拒绝或否定这种归因的可能性比较大,那么即使他自己觉得这种归因是合理的、能够接受的,也会因担心不被别人接受而有所收敛,至少会对其加以修饰,使其看起来不那么利己。在Wells(1977)的一项研究中,通过虚假的反馈信息使一组被试者觉得自己在完成某项任务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另一组被试者则无此反馈信息,结果发现前一组被试者更多地将在该项任务的成功归因于个人特征,后一组被试者则更强调环境因素的作用。然而当告诉这两组被试者随后将有人与他们讨论其行为结果和归因结论时,他们之间的归因差异消失了,即前一组被试者趋向于做出和后一组被试者一样的环境归因。很显然,对将要与别人讨论自己的行为结果和归因结论的预期限制了前一组被试者利己归因的产生,因为他们担心这种归因会被别人拒绝或否定。
(3)被个人随后行为否定的可能性权衡。一个人的利己归因不仅有可能被他人否定,而且有可能被他自己随后的行为否定。因此,只有在不需要再采取任何行动或所有的结果都已经相当确定时,利己主义归因倾向才更有可能产生。Wortman(1978)的研究证实了这一点:他们交给被试者一些作业或任务,通过积极或消极的反馈信息控制被试者的成绩。其中一组被试者随后还有进一步的测验,另一组被试者的测验到此结束。结果发现,不管对积极的还是消极的结果,预期随后还有进一步测试的被试者所做出的归因的利己倾向较少。
(4)相矛盾的动机。即使一个人很想做出利己归因,而且有充分的理由做出利己归因,但如果他还有其他与上述利己动机相矛盾的更重要的动机,那么他也不会做出利己归因。比如,当一个人渴望准确的归因动机非常强烈时,他的利己主义归因倾向就会被抑制。Jones and Gerard(1967)曾经指出,在一个人采取行动或做出决策之前,渴望准确的归因动机占优势,此时他能够保持“谦虚”的胸怀,接受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即使这些信息对自己是不利的,他也能够“容纳”。然而,一个人一旦采取行动或做出决定,他的自我保护或防卫动机就会变得十分突出,拒绝接受与自己所采取的行动或做出的决定不一致的信息,总是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从而表现出强烈的利己主义归因倾向。
(5)与预期结果是否相符。只有当事件的预期结果与实际相符时,事件的成因才常常被归结为个人或内部因素;而当事件的预期结果与实际不符时,事件的成因则被归结为外部的环境因素。在现实世界中,人们当然期望努力做的事情获得成功,因此体现出自利性业绩归因倾向:成功归因于个人,失败归因于环境。但这也不排除个别情况下人们预期事件将要失败。例如,一个成绩很差的学生在期末考试前可能预测不能通过考试。这时,如果期末考试成绩确如预期(这种事件发生的概率较大),则预期与实际一致,该学生会归因于个人的智商或态度;反之,如果考试通过,预期与实际相反,则该学生可能归因于运气或题目容易之类的外部因素。总之,依据这一限制,我们可以形成这样的看法:自利性业绩归因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尤其是对于失败事件,人们的行为不一定体现完全的外部归因特征。
(6)事件结果的重要程度。自利性业绩归因行为的主要目的是使归因者最大限度地获得他人的认可,或取得他人的谅解。因此,自利性业绩归因的程度很可能与事件对归因者的重要程度有很大关联。如果行为者认为一个事件无关痛痒,或者其他人对此事并不重视,则行为者自利性业绩归因的动机就会减弱,自利性业绩归因的程度也就不明显;反之,当一个事件对行为者未来的发展有重大影响,或关乎重要人物对行为者形成的深刻印象时,自利性业绩归因的动机就会大大加强,自利性业绩归因的程度也会非常强烈。
总之,自利性业绩归因是普遍存在的一种归因倾向,但它又不是绝对的或无所顾忌的。人们在归因时表现出自利性倾向的同时,又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他们只是理性的利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