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法律知识学习问答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87.公司是否有权扣留离职员工的档案及私人物品?

答: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及私人物品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