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缘由
一 选题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民兄弟怀揣着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的美好愿望,顺应市场需求,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被根本突破的背景下,闯出了一条城乡流动就业的新路子。这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新型劳动力大军,搭起了连接城乡的桥梁。30多年来,农民工兄弟挥洒着汗水,通过辛勤劳动换来的一张张汇款单,在大幅度提高家庭收入和改善生活条件的同时,也推动了中国工业化进程。如果单单以经济指标来评价的话,这种流动就业无疑是有意义的。然而,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视角来看,这种只有身体流动而没有身份流动、只是就业而没有迁居的人口流动使人的城市化落后于物的城市化。如果任由这一现象继续存在和发展,将导致城市化发展不可持续,甚至还可能葬送现代化的发展成果。
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实际上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农村劳动力流动到城市就业,二是进城农民工在城市定居并市民化。目前,第一个目标基本没有太大的障碍,但第二个目标的实现还面临着很大困难。伴随着农民工的代际分化和第一代农民工逐渐退回农村,20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长为农民工的主体。2009年,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份的农民工进行了监测调查,在所有外出农民工中,新生代农民工的比例超过了一半,占到58.4%,已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与“扛着蛇皮袋进城”的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拉着拉杆箱进城”的新生代农民工的追求呈现出整体性的变迁:一是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二是由城乡流动向市民化转变;三是由谋求生存向追求平等转变。他们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表现出更多的对自身权利的诉求,对尊重、平等和社会承认有更多的企盼。这一群体整体上更希望定居城市,享有平等的市民权利,但又不敢放弃农村户籍,彻底撤离农村。人在城市、根在农村,像无脚的鸟一样四处流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写照。因此,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现实难题的首要条件是支持他们定居城市并向市民转变。
作为中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形成的特殊社会群体,农民工是一种身份,更是一种制度。1958年颁布实施的《户口登记条例》和以此为依据的城乡二元社会保障体系是这种制度或身份得以确立并维持的基础。《户口登记条例》将中国人口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民两大类,以户籍为依据,实行户籍身份+职业+社会保障三合一的社会管理体制。对不同的户籍身份者,实行不同的就业安排并归入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居民由政府负责安置工作并享有单位提供的食品供应、住房福利、公费医疗以及退休金等保障。农民也有对应的就业安排和保障体系。比如,农民从一出生便自动获得土地分配和在土地上工作的权利,有土地就有收入,从而具备了解决生老病死的经济条件。两个社会、两种保障体制独立运行,楚河汉界,泾渭分明。偶有农民迁往城市也只能是体制内迁移,即经官方授权改变其永久户籍身份,并由国家安排工作和提供对应的福利保障。伴随着这种体制内的迁移,农民变成了市民,成为产业工人并被纳入市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其身份、职业、社会保障体系的转换是同步的,始终维持着制度体系的均衡。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农民大量进城务工,身份、职业、社会保障三合一的均衡体系被打破,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农民工”现象——工作在城市,身份和社会保障却在农村;风险来自城市,安全保障则来自农村。这种风险与保障的分离错位,使农民工既渴望留在城市又不敢彻底离开农村,他们只能在城市拉力和农村反拉力的相互作用中迁徙流动,为自己最终归为何处寻找答案。
伴随着新生代农民工数量的增长,农民工群体最终归为城市的方向越来越明晰,如何推动这一庞大群体成为城市中的一员就成为政策调整的现实考虑。分析产生农民工现象的制度机制,可以发现:农民工就是没有从事农业劳动的户籍农民,它是农民户籍和农民职业一致性分离的结果。农民工当前的城市化困境也因此而生——农民的就业和风险随身体进了城,而由身份决定的权利和安全保障体系却还留在农村,造成了这一群体“进不来,回不去”的现实困境。虽然拥有城市户籍被视为解决这一难题的直接手段,但在市场机制逐步展开的今天,户籍承载的内容已大不如前,拥有一纸户籍并不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从此可以衣食无忧。而且,永久性的户籍迁移并不是所有农民工的选择。
虽然以改变户籍来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并非当前的最优选择,但农民工在城市长期工作和生活的权利和对风险保障的需求却不能因此被忽视。推动农民工的社会权利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进城并随就业流动,就成为当前户籍制度渐进改革背景下的务实选择,农民工市民化过程其实就是其社会保障体系由农村转移到城市的过程。
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劳动人口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开始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制度条件,各地城市政府都对推动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做了积极尝试,要求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以预防将来的养老、医疗风险以及其他可能的风险。而由城市政府提供的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和住房等公共福利还延续着过去的传统——主要面向本市户籍人口。对农民工尤其是处于人生起步阶段的新生代农民工来讲,他们更希望社会福利体系对其开放,却不是早早地为30~40年后才可能获得的安全保障埋单。我们不能一味指责农民工眼界浅,享有城市政府提供的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和住房福利对他们而言不仅意味着用于改善生活的真金白银,还意味着平等竞争的权利保障。而参保所代表的长远利益对他们真有点“画饼充饥”的意味。这是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考量,没有当下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平等基础,如何搭建保障未来的社会保险大厦。
基于此,本书立足于社会保障视角,分析社会保障体系各个组成部分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过程可能产生的影响,指出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就是其社会保障体系由农村转移到城市的过程。通过建立数量模型,测算社会保障体系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具体影响,以期从社会保障角度为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选择提供实证研究依据。
二 市民化的选题说明
伴随着国家工业化发展以及农村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提高,一部分农村人口逐步向城市转移并最终实现城市化是每一个发展中国家都必须经历的现实难题。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客观上要求一部分农村人口逐步向城市转移,并最终实现城市化。农民工能否真正实现市民化,不仅关系到二元社会结构的转型、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实现,也影响着“三农”问题的解决。只有当农民工真正实现了市民化,成为城市社会无差别的一员,农村劳动力转移才算彻底完成。对农村劳动力迁居城市的评价界定,学术界大致形成三种观点:社会融合、城市融入、市民化。
其一,社会融合。社会融合是个体和个体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或不同文化之间互相配合、互相适应的过程。社会融合的概念源自西方国家,主要是针对移民群体在流入地遭受的社会排斥而提出的。在中国,农民工是一个庞大的移民群体,他们在进入城市后遭到了城市政府和居民的排斥:城市政府没有为外来务工群体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务;城市居民因为文化和心理上的优越感产生语言和行为上的排斥。比如,城市居民和农民工打交道时会用“你们”“我们”来进行身份的区别,也有不少城市家长在教育孩子时经常说这样一句话:“你现在不好好学习,长大只能当农民工。”这些有形、无形的排斥造成了农民工对城市的隔阂和对立,影响着两大群体的良性互动。农民工面对的排斥减少,有助于他们在城市定居、生活和发展,进而实现从农民工向市民的转变。从这一角度来看,社会融合的过程,就是农民工面对的社会排斥逐步减少的过程。
其二,城市融入。融入,从字面上看,指一部分进入并逐渐成为其中的无差别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来看,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就是指农民工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心理与价值观念上整体向城市转变并认同自身新的社会身份的状态。农民工从农村进入城市社会,并最终实现对于城市社会或社区的适应与充分融入,不只是一种简单的人口流动,它包含一系列结构的转换,以及过程性变迁。在此意义上,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实际上就是由包括多重空间、身份与观念、价值以及认同的转换等多重复杂的转换构成的。从空间角度来看,农民工从所谓的“乡土社会”进入了现代化意义上的城市社会,要经历一系列空间转换。包括:从农村到城市的地理空间转换;并且,伴随着地理空间的转换,农民工也实现了生产空间的转换;在完成了初步的生存适应之后,农民工需要理解和认识城市社会的生活方式、生活风格、行为模式、交往规则等,开始文化与生活空间的转换。从身份的角度来看,农民工在进入城市的工业生产体系后,虽然户籍还是农民,但已经就被视为城市产业工人的一部分,所以叫“农民工”。当农民的户籍转换成城市户籍的时候,才算真正实现了身份上的城市融入。从观念或认同的角度来看,农民工要真正从农村人转变成城市人,就应该具有和城市人一样的价值观念,认同和接受城市的价值,并在实践中体现城市的价值观念。只有农民工在学习与适应了城市的生活空间特性基础上,才能与城市社会进行良性互动,才算彻底实现由农村人向城市人的转变,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对于进城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长期性,赖晓飞等认为需要代际传递的保持来实现。
其三,市民化。近年来,农民工市民化问题逐步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并日益引起政府和公众的关注。目前,从社会学、经济学、人口学到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对“农民工市民化”问题都根据自己的话语体系与学术优势进行了广泛的关注与解析,多学科的混同与交叉使相关研究更加丰富化和全面化,当然也导致在基本概念上难以达成共识。“农民工市民化”尚未形成普遍认可的定义,但对农民工市民化的核心内涵有一个基本共识,即农民工市民化是农民工由农民向市民转化的过程和现象。例如,有学者指出,市民化是指:“作为一种职业的‘农民’和作为一种社会身份的‘农民’在向‘市民’转变的进程中,发展出相应的能力,学习并获得市民的基本资格、适应城市并具备一个城市市民基本素质的过程。”主要的“分歧”在于“转化”的内容。例如,有学者认为,转变的内容包括,“职业转变成首属的、正规的劳动力市场上的非农产业工人,社会身份变成市民,素质进一步提高和市民化,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城市化”。也有学者认为,包括“由从事农业劳动转向非农业劳动,从乡村社区向城市社区流动,获得城市户口和平等公民权,形成城市生活方式”。还有学者认为,市民化是指“农民获得作为城市居民的身份和权利的过程,以及市民意识的普及和居民成为城市权利主体的过程”。由此可见,尽管存在分歧,但学者们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内容判定大体是一致的。包含两层含义:狭义地说,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农民工获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合法身份和社会权利的过程,如城市户籍、就业权、受教育权、社会福利保障、选举权等,这属于农民工市民化外在的表现形式,也可以理解为与国家、政府相关联的技术层面上的市民化过程;广义地理解,不仅包括获得和城市居民同等的身份和权利,还包括其价值观念、文化素质、行为习惯、身份认同等主观因素及其向城市市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化
,它所涉及的是与国家、政府相对应的社会制度层面上的市民化过程,包括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社会权利、生活质量、社会参与等。显然,完整的农民工市民化应该是广义上的农民工市民化。
就中国的现实情况而言,从农民到市民要完成两个转换,从农民到农民工只是完成了前半部分,从农民工到市民的转变才代表着这一过程的真正完成。农民工能否在社会权利、行为方式、思想观念等方面和城市居民趋于一致,是衡量其迁移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以上三种概念对农村劳动力迁移状态的界定,都有其合理之处。社会融合反映的是农民工和城市居民在行为方式、价值观念上相互影响并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城市融入则是农民工以城市居民为标准,逐步褪去传统性和乡土性,最终成为城市居民中无差别的一部分;市民化不仅包括要赋予农民工市民的身份和权利,而且还包括农民工心理上对城市生产、生活方式的适应和认同。但是,结合中国社会实际来看,上述三种概念所反映的农民工市民化的路径选择和状态表达又存在很大不同。
在社会融合概念中,农民工不仅吸收了市民群体的现代性,而且自身的文化习惯也在影响着市民群体,它反映的是一种平等的关系。融合可能是农民工向市民转变最理想的一种社会状态,却在无形中夸大了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的影响力。不管农民工群体有多么庞大,不可否认的是,农民工在流入地城市属于弱势群体,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结构、制度、文化及行为习惯的制约使这个弱势群体很难对流入地的主流社会产生影响,即便他们有心如此也是枉然。而且,中国广阔的地域也意味着来自不同省份、不同地区的农民工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带有强烈的地方色彩,很难形成一致的文化认同以影响城市社会的现代文明。并且,农民工的流动有着明确的、单向的功利目的。人们之所以流动,就是认为流入地比流出地“好”,无论这个“好”表现在哪个方面,无论这个“好”多么主观,也无论这个“好”如何衡量。向往城市相对富裕的经济环境、崇尚城市的“现代”文明,都是驱动人口流动的主要原因。绝大部分农民工之所以离开家乡、远离亲人、别离过去的社会关系,来到陌生的地方,更多的是希望融入主流社会。他们在流入地的经济、文化、行为等都是以目的地,而不是以家乡地为参照标准的。所以,农民工的迁移过程其实是一个不断模仿、学习城市居民,获得现代性的过程。社会融合概念无法准确反映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交往的真实状态。
城市融入所表达的最终状态虽然就是广义上理解的农民工市民化,但更强调这一过程的自发性和农民工群体的主动性。在能不能和要不要融入城市社会的问题上,农民工更多的是基于自己的判断和不断努力,不能很好地反映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公平取向以及对这一复杂社会进程产生的影响。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并转变为市民,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这一过程中,不仅需要政府改革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户籍制度,赋予农民工合法、均等地享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农民工积极转变自己,以获得更多的现代性。外部“赋能”和自身“增能”这两个方面相互影响,共同推动农民工向市民的转变。所以,“市民化”的概念更能表达这一过程的状态和相应的制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