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民国以后民族关系的继续发展
民国时期,北京(北平)的少数民族人口在逐渐减少,民族歧视导致很多满族、蒙古族人瞒报族别。根据1917年人口普查报告提供的数字,北京城内有811556人,美国社会学家甘博(SidneyDavid Gamble)在1921年的《北京的社会调查》一书中估计,汉族占70%—75%,满族占20%—25%,回族占3%,蒙古族占1%—2%,其他占0.5%。到1929年,北平的人口增长到1375452人,社会学家李景汉仍然根据上述比例,对照了北平城与西郊挂甲屯居民的民族构成。根据1949年10月北京市(1255平方公里)城市居民户口统计,总人口为1948902人,汉族人口1856389人,5个少数民族只有92513人。
民国时期北京满族的状况较之清朝发生了明显变化,极少数贵族因为帝室存在而享受了民国政府的优待政策,其他满族人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生计危机,普通民众过着困苦不堪的生活。满洲入关时将数十万八旗人带到京师,除“上则服官,下则披甲”外,禁止旗人从事其他职业,甚至严令旗人不得离开居住地。即使外任旗员,其子弟年满18岁后也要遣回京师当差。其结果必然造成京师人口的日益膨胀和闲散旗人的大量增加,清政府越来越无法负担旗人的生活费用。民国时期的军阀混战,使旗人的粮饷断绝。地位沦落的大批满族人急需谋求新的出路。某些权贵在京津等地开办当铺、银行、商行、旅馆、澡堂等;具有文化修养的一般满族官员从事技术类行业,或开古玩店、饭馆、茶馆等,年轻一辈很多在邮政、电报、印刷等行业。普通的北京旗人从事多种收入微薄的职业,以小商小贩、零散工、拉人力车、当警察的居多。不少满族人学会了织地毯、印刷,驾驶电车、汽车,修理汽车、自行车、钟表以及镗鞋、镶牙、做手饰等技术。旧时被人瞧不起的打执事、吹鼓手等行业中,也有了满族人的足迹。他们的职业和收入大多很不稳定,生活极端困苦,因此羞于表明自己的民族成分而改报汉族,北京城的满族习俗也随之急剧消失。
世居北京的蒙古族与满、回等少数民族一样,政治、经济地位急剧下降。回族甚至不被民国政府承认是一个独立的民族,仅仅被视为汉族的“分支”,长期被称为“回教人”,却也因此使回族民众的相互交往更为紧密、民族认同感更加强烈。他们中的很多人从事商业,这是回民自元代以来就形成的职业特色,包括牛羊肉业、饮食业、菜行、骡马行、珠宝业,还有小作坊里的玉器雕琢、象牙木石雕刻、镶嵌、玩具制作等回族特种手工艺。回族的手工业技术主要以家族方式传承,表现为以血缘为纽带的生活传统,其姓氏渐渐与所从事的行业混称,合并为堂号或绰号。这种情形在牛街最多,比如,骆驼刘、珠子沙、膏药王、香儿李、画壶马、年糕张、果子贾、菜王、韭菜杨、小桌王、草王、面马、爆肚满、厨子梁、车户李、干果王、风筝哈、芍药花王、鱼胡、葱胡、草张、骨头金、驴子孙、瓶子陈、酪魏、奶茶马、皮连、貂鼠刘等,也反映了行业的多样性与小本经营的特点。北京郊区的回族村镇有40余处,大多是半农半商,春秋务农,冬夏做小买卖。
民国时期各少数民族在文化事业方面也有所进步。一些知识分子带头组织各种社会团体,创办文化机构,发行刊物开启民智,给北京地区的民族发展带来了新动力。随着近代文化的普及,各族人民加深了相互了解和民族趋同。在抵御外侮、救亡图存的民族解放运动中,各民族涌现了很多杰出人物,谱写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光辉篇章。
综合上述各节,我们可以得到下列认识:
北京地区自远古时期就是一个众多部落族群居住的区域,它们在这里有过激烈的冲突,也曾结成部落联盟,留下了不同类型的文化遗存。在人类向定居的农耕生活过渡以后,北京地区的部落族群在长期交往与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共同语言、共同文化、共同心理状态的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地域文化。与此同时,燕山以北的游牧民族也不断进入北京地区。经济形态及文化上的差异以及不同的利益要求,造成了民族之间的频繁纷争。春秋战国时期,北京地区的诸侯国倾向于中原农耕文化,自觉抵御来自北方的游牧民族,使这里成为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的交错带。
秦汉统一王朝建立后,幽州(北京)作为北部边界,俨然成为王化外输的要塞。有着较为稳固的政治制度与先进技术的中原王朝,在与塞外游牧民族的对峙与交流中占据主导地位。在中原政权稳定时期,游牧民族往往以从属的身份进入幽州地区,它们的物产由此向南流通。魏晋北朝时期中原战乱频发,开启了游牧民族大规模南进的时代,幽州地区的民族融合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游牧民族主动接受与吸纳汉文化,在政治、军事、经济方面予以革新。北朝政权所创立的府兵制、均田制等,无一不是民族文化交融的产物。在强盛的隋唐时期,幽州地区仍然以主导的姿态影响着塞外新兴的游牧民族。由于唐代执行开放的民族政策,幽州地区涌入大量的少数民族,他们带来了更加多样化的社会文化。北朝以来的民族融合得到稳固和沉淀,无形中使胡汉之间的畛域渐渐淡化。
辽金元三朝都是少数民族统治者建立的政权,他们无一例外地在北京地区受到汉族制度文化的熏染,无论如何强调和坚持自己的民族本色,最终都走向了胡汉混同。这是继北朝以后北京历史上的第二次民族大融合,多民族的聚居融合被在此居住的广大民众欣然接受。即使其后以恢复汉人衣冠为号召的明朝,也依然维持了这里胡汉混杂、中外往来的多民族聚居的社会面貌。清朝力图维持满洲独尊的地位,但民族之间的界限终究被政治变动以及经济文化的融合逐渐消除。尽管民国时期也是列强纵横、军阀混战,但民主革命为社会带来了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新观念,区域民族发展走上了既保留各自特色又彼此吸收借鉴的团结融合之路。
历史上进入北京地区的很多少数民族,逐渐适应了农耕定居生活,其宗教与文化也逐渐同化于汉民族当中。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少数民族流动性较大,生产方式的差异导致其文化特色与农耕定居者迥然有别。关于民族融合的考察,一般倾向于强调北京地区农耕文化的主导或者汉族的同化作用,对于以游牧文化为标志的少数民族的影响力,则往往局限于生活习俗等方面的观察,从少数民族文化中衍生出的新制度则较少被人们注意。汉族制度文化的同化力固然强劲,未曾深究少数民族制度文化的渊源及其内部结构和社会形态,却可能是造成这种偏差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