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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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广州得名与建置

汉武帝平定南越后,在岭南设置了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9个郡,设交趾刺史部按察管理。东汉献帝建安八年(203)交趾刺史部改称交州刺史部,逐渐成为岭南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建安十五年(210),交州州治由广信今广西梧州和广东封开县地域。迁到番禺。三国时吴黄武五年(226),孙权考虑到岭南地区过于辽阔,不易管辖,又因交州刺史士燮势力太大,遂决定把交州分为交州和广州,是为广州得名之始。合浦以西为交州;合浦以东为广州,广州统辖南海、苍梧、郁林、高凉4郡。

吴黄武六年(227),广州又并入交州。永安七年(264),复置广州,州治设在番禺(今广州),下辖南海、苍梧、郁林、高凉、桂林、高兴6郡和合浦北部尉,共43县。至于为什么叫“广州”,有两种说法。一说由“广信”而来。交州州治原设在广信,后来迁到番禺,不久交州被分设为广州和交州,因而称为“广州”。另一说来自唐朝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图志》。岭南人的脚趾宽大分散,即“广”;而两脚并立时,脚趾相互交错,即“交”;既然“交”与“广”之间关系如此密切,故一州取名交州,另一州取名为广州。“广州”名称的出现,至今已近1800年。

两晋南北朝时期,广州辖属郡县数目不一。晋代广州仍称南海郡,番禺城仍为郡治,但南海郡的行政管辖范围比汉代有所缩小,已将东部梅县、潮汕、惠阳等地区分出;南北朝与隋代,广州仍为州治、郡治所在地,州郡范围略有变化。隋开皇九年(589),改置广州总管府,仁寿元年(601)改称番州,大业三年(607)改为南海郡。唐武德七年(624)设广州都督府;贞观元年(627)全国设十道,广州属岭南道并为道治;后为岭南五府经略使、岭南东道节度使、清海军节度使治所;天宝元年(742)复改南海郡;乾元元年(758)复改广州都督府,直至南汉乾亨元年(917),广州是岭南道的道治与都督府治所在地。唐末后梁贞明三年(917),刘岩割据岭南在广州称帝,号称“大汉”,广州为国都,改称兴王府。两宋时期地方行政区划分路、州(郡)、县三级。全国分十五路,广南东路简称广东,路治在广州。元代地方行政区划改为四级,即省、道、路、县。元至元十六年(1279),置广州路。广州路属江西行省广东道,广州为广州路治所。

明洪武元年(1368)广州路改为广州府。洪武二年(1369)置广东等处行中书省,洪武九年(1376)改广东承宣布政使司,广州均为治所。广州府辖1州15县,即连州、阳山、连山、番禺、南海、顺德、东莞、新安、三水、增城、龙门、清远、香山、新会、新宁、从化。广州城分属两县,西属南海县,东属番禺县。广州府治所设在广州。明末清初,明宗室逃至南方称帝,史称“南明”。清顺治三年(1646),朱聿在广州称帝,年号绍武,史称南明绍武政权。该政权虽仅存40天,但与建都广州的南越、南汉合称“三朝十主”。

清代地方行政区划仿照明代体制,分省、府、县三级。广州府辖14县,即番禺、南海、增城、东莞、新会、清远、香山、新安、顺德、新宁、从化、三水、龙门、花县。广州城分为两半,东属番禺县,西属南海县。其分界线由元、明时期沿袭下来,大致为大北门外(今解放北路)向北至三元里,向南入城,沿大北门直街南下,至米市路、小市街、小市门出江边。清乾隆十一年(1746)两广总督府由肇庆迁往广州,广东巡抚衙门设在广州。